全市4月份发生各类事故65起(不含火灾、水上交通事故),死亡9人,直接经济损失115万元。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工矿商贸事故。本月全市工矿商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2、火灾事故(未计入汇总统计数据)。本月全市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4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2.7万元。
3、道路交通事故。本月全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3起,死亡8人,直接经济损失14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4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3.5万元。
4、铁路交通。本月全市发生铁路交通事故1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
5、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本月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事故分析及建议
4月份全市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但生产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根据省、市安委办关于开展春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项工作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要继续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全面开展示范班组建设,继续抓好金属非金属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人员密集场所、液氨制冷、粉尘防爆、教育、消防、旅游、特种设备、道路交通、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