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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三明确”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

发布时间:  2015-05-25   作者:     访问量:172 

 

    二季度汛期期间,针对大风、雷电、暴雨、洪水、泥石流、高温等气象因素对安全生产影响,导致的各类道路交通、火灾、工矿商贸等行业事故多发、频发现象,做到早准备、早预防,该县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活动做到“三明确”。
    明确检查范围。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县各镇、园区工贸企业。镇、开发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辖区内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自查,并对检查开展督查。县直有关部门组织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督查。重点检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涉爆粉尘企业、人员劳动密集场所、有限空间作业、教育、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县安委办将开展全面综合督查。
   明确任务安排。整个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各工贸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对单位主体责任、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督查整改阶段,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镇、开发园区、县有关部门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督查,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检查;总结提高阶段,活动结束,各镇、园区将大检查总结情况、县直有关部门将本行业开展督查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明确工作要求。一是落实责任,强化领导。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方案,强化领导,细化目标,明确责,加强督导,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落到实处。二是严格检查,创新方式。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专家问诊”等多种方式开展检查,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三是全面推进,标本兼治。把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追究和事故防范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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