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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6-01-18   作者:     访问量:71 

 

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市上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安全监管和生产安全事故管理,积极稳妥处置各类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好转态势,各项指标均控制在省下达的目标管理控制指标以内,为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安全保障。

一、总体控制指标实施情况

   2015年,全市发生各类事故763起(不含火灾、水上交通、民航飞行、渔业船舶事故)、死亡149人,同比分别上升3.4%、下降5.7%,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明显下降,死亡人数占省控指标164人的90.9%。未发生较大事故。

二、各行业领域事故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

  1.工矿商贸事故。全年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4起、死亡15人,占省控指标27人的55.6%,同比分别下降39.1%、34.8%,大幅“双下降”;直接经济损失1400万元,同比下降19.5%。

   按行业分类: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死亡3人,占20.0%,占省控指标4人的75.0%;建筑业事故死亡3人,占20.0%,占省控指标7人的42.9%;工矿商贸其他事故死亡9人,占60.0%,占省控指标15人的60.0%;化工和烟花爆竹未发生事故。

   按事故类型:高处坠落事故5起、死亡5人,占事故总起数的35.7%;起重伤害事故3起、死亡4人,占事故总起数的21.4%;机械伤害事故3起、死亡3人,占事故总起数的21.4%;中毒窒息事故2起、死亡2人,占事故总起数的14.3%;车辆伤害事故1起、死亡1人,占事故总起数的7.2%。

   按地区和单位:含山县、和县、花山区各死亡1人,均占市安委办下达指标2人的50%;当涂县死亡2人,占市安委办下达指标3人的66.7%;经济开发区死亡1人,占市安委办下达指标1人的100%;慈湖高新区死亡2人,占市安委办下达指标2人的100%;建设施工死亡3人,占市安委办下达指标3人的100%;马钢公司死4人,占市安委办下达指标6人的66.7%;雨山区、博望区、示范园区、郑蒲港新区未发生事故。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45起、死亡131人,占省控指标131人的100%,同比分别为上升4.8%、下降0.8%,直接经济损失151万元,同比下降18.7%。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65起、死亡50人,占省控指标70人的71.4%,同比分别下降14.9%、24.2%,直接经济损失33.8万元,同比下降61.1%。

  3.火灾事故(未计入汇总统计数据)。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63起,无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3.6万元。

  4.铁路交通事故。发生铁路交通事故4起、死亡3人,占省控指标5人的60.0%,同比持平。

  5.农业机械事故。未发生农业机械事故,同比减少1起、1人。

三、较大事故起数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

   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15年虽然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但事故总起数特别是道路交通总起数却呈上升态势,公安交警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高度警惕,采取扎实有效措施,遏制事故多发态势,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等问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仍屡禁不止,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管工作仍然存在盲区漏洞,全市各类事故总量依然较大,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安全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

   1.工矿商贸领域高处坠落、起重伤害和机械伤害事故多发,总数共占该项事故总起数的78.6%,应引起高度重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危险作业场所临边防护、工作面安全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全方位排查整改隐患,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靠近或进入运转的设备作业,坚决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

   2.道路交通事故总起数、死亡人数占各类事故总量比重依然较大,分别为97.6%和87.9 %,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车辆保有量增加、道路通行能力弱、电动自行车大货车违章等仍是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主要因素。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2016年,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马鞍山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暂行规定》,按照2015年度市政府四季度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各项部署要求,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着力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 切实强化重点时段重点行业安全监管,站在全面实施依法治安,着力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高度,谋划好2016年工作,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市人民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扎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春运即将启动,各种运输活动繁忙、人流物流密度加大,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春运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切实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强化异常天气的预报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督促各运输企业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提高应急保障水平,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着力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安委会部署,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要求,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冬季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要着力抓好前期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工作,定期复查、逐一验收,确保整改到位,对整改责任不落实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要加强对已关闭、取缔生产经营点的监控力度,严防非法违法行为死灰复燃。要加强对非煤矿山和尾矿库、排土场等的巡查力度,严防节日期间非法违法突击生产和垮坝、坍塌、中毒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要继续深化施工方案专项治理行动,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要加强寄递物流企业、网点和寄递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对疑似危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妥善处置各类隐患。要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和供气、供电管线及设备设施安全巡查与维护,强化用气、用电、取暖安全管理,加大入户检查和安全宣传力度。其他各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扎实深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应急防范工作。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广泛进行安全提示,督促、指导企业、社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物资储备等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认真审视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发生事故或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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