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强化非煤矿山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 作者:市安监局 文章来源:马鞍山市安监局点击数:22 更新时间:2017-03-06
近期,含山县非煤矿山企业陆续申请恢复生产,为切实加强非煤矿山职业卫生工作。该县积极推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一体化,从五个方面将职业卫生工作纳入非煤矿山节后复工验收条件。
一是强化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要求企业在申请复产前,把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职业健康知识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切实提高职工的职业健康防护意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是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及时修订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三是做到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将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员持证上岗做为复工验收必备条件。
四是强化职业健康体检,建立和完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切实加强劳动者岗前、岗中、离岗职业健康体检,建立和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五是加强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排查治理。要求企业在复工前全面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排查,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治理,防止职业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