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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发布时间:  2013-02-21   作者:     访问量:608 

1.本评定标准适用于适用于以面料为主要原料,进行裁剪、缝制等加工后生产服装、服饰的生产企业,皮革、毛皮服装生产企业参照执行。
2.本评定标准共13项考评类目、48项考评项目和142条考评内容。
3.在本评定标准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考评内容”和“考评办法”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有需要追加扣分的,在该考评类目内进行扣分,也不得出现负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评审评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7.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为最高。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评审评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评定等级 评审评分 安全绩效
一级 ≥90 申请评审前一年内未发生两起以上的轻伤事故。
二级 ≥75 申请评审前一年内未发生人员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级 ≥60 申请评审前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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