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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集中专项督查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5-28   作者:     访问量:558 

 

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期全市工矿商贸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不良影响,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各类事故充分暴露出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依然存在着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打非治违”工作不彻底、安全专项整治不深入、监管监察不严格等严重问题,尤其是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问题突出,仍然是现阶段制约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主要矛盾。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均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痛定思痛,举一反三,从工作上找原因,从主观上找差距,从事故中汲取教训,认真思考、全面排查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坚决纠正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着力强化宣传教育工作,持久深入抓好“打非”、“治违”、“宣教”三件大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和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督促各地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职责,监察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全市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简称“打非治违”)工作,经市政府批准,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50天的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集中专项督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及目标
    即日起至9月30日。努力实现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防范较大以上事故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进一步改善、全社会安全发展氛围进一步浓厚的目标,以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喜迎“国庆节”。
二、督查对象及重点
(一)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二)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三)部分重点乡镇、街道,县区开发园区。
    重点加强对高危行业集中的地区部门、工贸企业集中的开发园区、中小企业集中的乡镇街道“打非”“治违”“宣教”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尤其把企业的“治违”和宣教培训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督促各地区、行业主管部门把安全发展、依法依规、遵章守纪、预防为主的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实到每个企业、班组、岗位和员工。
三、督查方式及内容
(一)行业督查
    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依照综合监管职责,分别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渔业船舶、农电、消防、人员密集场所、校车、旅游、工贸、水利、电力、通信以及重点工程等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监管指导职责,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及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宣教培训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跟踪问效。督查方式以查阅资料、沟通交流、掌握情况、协同推进为主,结合现场察看、联合执法。
督查对象:市公安局、市交运局、市住建委、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委、市粮食局、市旅游局、市重点局、市工商局、市消防支队、马鞍山火车站。
督查内容:
1.依照《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马政〔2012〕45号)规定,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
2.依据《马鞍山市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问责办法》(马政办〔2012〕100号)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责任分解落实、考核问责情况;
3.根据《马鞍山市2012年度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马政办〔2012〕43号)规定,主管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部署开展情况;
4.贯彻落实《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马政〔2012〕47号),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二)地区督查
     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依照分级监管原则,对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及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宣教培训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跟踪问效。督查方式以深入企业、现场检查验证为主,结合面上掌握情况、重点监察。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重点企业、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举报投诉案件进行直接执法监察。
督查对象:含山县、和县、当涂县、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政府,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滨江新区、秀山新区管委会(指挥部)。根据工作实际,延伸至部分重点乡镇街道、县区开发园区。
督查内容:
1.对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统一领导、及时研究部署,以及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投入及基层安监机构队伍建设情况;
3.所属乡镇、街道、园区管理机构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
4.所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
5.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立案查处、落实“四个一律”措施以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工作机制:
     市政府安委办以市安监局科室为单位分别组成五个行动小组,在即日起至9月底的20周时间内,每组每周安排1.5个工作日,每半个工作日安排现场检查两家生产经营单位,实现每两周十个地区督查全覆盖。现场主要检查验证:各地区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现场执法检查是否做到全面无盲区;各地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落实整改任务,形成工作上的闭环;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台账是否建立健全;各地区有关部门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查处是否及时到位。市政府安委办将于每周五下午进行集中调度,汇总本周各组督查检查情况,研究处理专项行动遇到的问题,同时排定下周督查检查计划。对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将及时向有关地区、部门通报,并视情由市安监局或移交相关主管部门立案查处,查处结果不定期在市主要媒体上汇总公示、曝光警示。
四、组织保障及分工
     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成立集中专项督查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安委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陈永红任组长,市安监局调研员沈洪、纪检组长杨安胜、副局长陶家全、黄宝池、副调研员江启庆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安监局各科室、监察支队、非煤办、宣教中心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分工安排如下。
(一)综合督导组
组  长:陈永红
副组长:沈洪
成  员:李庆哲  监管一科科长
           龙  文  政策法规科科长
重点负责行业督查,结合工作实际参与地区督查。
(二)调度统计组
组  长:黄宝池
成  员:赵  洁  办公室主任
           胡剑刚  非煤办主任

           李庆哲  监管一科科长
           鲁  俊  监管二科科长
           倪松涛  职业健康科科长
           姚  鲲  应急办主任
           王大庆  监察支队支队长
           王  睿  宣教中心主任
负责对地区督查工作的调度指挥、统计汇总,排定每周督查检查计划,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重点企业非法违法案件组织立案查处。
(三)法制保障组
组  长:陶家全
成  员:龙  文  政策法规科科长
           裴  健  应急办副主任
负责为执法检查工作提供法制服务保障,聘请管理法律顾问,配合做好地区督查调度工作,定期汇总发布全市“打非治违”工作、案件查处情况及相关数据。
(四)宣传教育组
组  长:杨安胜
成  员:方义华  机关支部书记
            王  睿  宣教中心主任 

            张福星  安全生产协会秘书长
负责与新闻媒体、培训机构衔接,开展安全生产及专项行动集中宣传教育,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查处情况集中公开曝光,聘请管理行风监督员,牵头查处涉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案件。
(五)应急管理组
组  长:江启庆
成  员:胡剑刚  非煤办主任

            李庆哲  监管一科科长
            鲁  俊  监管二科科长
            姚  鲲  应急办主任
            王大庆  监察支队支队长
负责安排部署全市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工作,牵头查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举报投诉、应急预案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的案件,推动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五、工作原则及要求
(一)集中专项督查行动坚持依法依规、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注重基层、落实责任,不代替各地各部门的安全监管和日常检查,不影响全年总体工作部署和“六个年”活动推进,督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真正做到工作深下去、执法严起来、措施落实好、事故降下来。各级安监机构要建立全员规范化刚性执法制度和分级量化执法机制,将执法人员向一线集中,将检查数量、频次量化到每名执法人员,努力建立同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高效、权威监管体系。
(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打非治违”、宣传教育工作,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体系,加强对工作的统一指挥调度,并结合实际逐一明确针对各行业领域的牵头负责单位和责任人。要及时掌握、分析研究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工作信息。要依照《关于继续做好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和“打非治违”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马安办〔2013〕22号)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
(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集中专项督查行动,全面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主动排查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努力健全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着力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切实做到“打非治违”、宣传教育全覆盖。
(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和“打非治违”工作,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支持,主动举报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加大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案件曝光力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关注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进群防群治,形成声势浩大的“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五)各级、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督促指导综合协调职能,参照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的做法逐级开展“打非治违”、宣传教育督查活动,推动“四个一律”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马鞍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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