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马鞍山市安全生产协会网站!

关于转发2013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5-28   作者:     访问量:230 

 

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13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经省政府同意已以皖安〔2013〕6号文件印发,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单位针对《要点》中关于落实责任、“打非治违”、隐患排查、重点整治、安全保障、应急管理、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八个方面的工作要求,及时补充完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推进会的部署,一并贯彻落实到位,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马鞍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10日
 
 
 
 
 
                                              2013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3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继续深入扎实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以强化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突出预防为主和标本兼治,深化安全整顿,推进技术进步,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严格执法监管,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一、推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1、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之中,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切实推进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开展中期评估,加快重点工程进度。
    2、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全过程。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企业领导带班、安全生产投入、从业人员紧急避险等各项制度规定,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依法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和健康。持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对逾期未达标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建立与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机构挂钩的企业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
    3、切实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加强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准入、执法检查、事故查处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健全完善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认真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向地方党委、政府通报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
    5、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行政、经济、刑事责任。对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的,依法调查县级以上政府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对较大事故起数同比上升、事故死亡人数超控制指标进度的实施警示通报和约谈。严厉查处迟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加大惩治力度。
    二、坚持依法治安,强化“打非治违”工作
    6、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加强安全生产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检查,进一步完善部门、地区间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公路长途客运,以及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中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整治行动。
    7、严格落实“打非治违”措施。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打非治违”工作责任,认真执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肃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实施非法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对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
    8、加强工作检查和督查。加强对各地区、各行业和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监督检查,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问题。注重源头治理,健全完善“打非治违”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推进建立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三、突出预防为主,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9、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地区、单位、场所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切实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执行重大隐患公告制度,按规定报送重大安全隐患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
    10、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落实整治和督办责任,并在政府网站和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告。对完成治理任务的进行验收销号,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停业整治。
    11、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认真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推动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和隐患排查治理综合信息系统建设,按期完成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任务。
    12、实施重大安全隐患整治贴息补助政策。进一步规范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资金的申报条件和程序,切实做好项目审查和资金安排工作,引导督促企业加大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落实整治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狠抓安全整治,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
    13.重点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制定实施煤矿安全技术体系建设、瓦斯防治技术创新、煤矿防治水等工作意见和办法,推进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瓦斯、水害防治技术创新。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和煤矿探放水“三专”规定(专项设计、专职队伍、专用钻机),推广使用煤矿水害预警系统。严格执行《煤矿矿长依法保护矿工生命安全7条规定》,坚决查处不具备安全条件擅自生产、未批先建、查处超层越界开采的非法违法行为。加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积极实施小煤矿退出政策,规范小煤矿技术改造和资源整合。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投入,切实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建设。
    14、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大力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开展道路客运企业安全评估试点,认真执行道路客运“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管理规定,严格公路长途客运、危化品运输的安全监管,持续开展超限超载超速运输行为以及校车、旅游包车和异地营运车辆的安全整治,积极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点至5点停止运行和接驳运输试点工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整治危险路段和公路通行秩序,加强车辆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严肃查处酒后驾驶、“三超一疲劳”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15、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工作。认真执行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加强对事故多发地区、重点矿区的联合执法检查,清理违法违规承包、分包行为,严厉打击一个生产系统由多个开采主体生产等违法开采行为。全面完成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任务,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推进尾矿库在线监测监控技术的应用。
    16、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快涉及“两重点一重大” 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开展化工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和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专项治理,推动城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作。加强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批先建、重大变更不履行安全审批手续,安全设计、评价单位借用资质和挂靠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完善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17、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开展黑火药、引火线、氯酸钾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三超一改”、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推进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机制。加大夏季高温和产销旺季等重点时段的执法检查力度,认真执行《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规定,严厉惩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组织者和参与者。
    18、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整治。落实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建筑质量安全制度建设,强化工程质量安全源头管理,严格建筑施工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着力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和专项治理,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推进建筑安全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严厉打击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等非法违规行为。
    19、狠抓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创新社会消防管理,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建设标准,进一步深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社会化宣传,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
    20、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系建设,落实监管责任。积极推进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加大对石英砂加工、木质家具制造、涉铅生产、金矿、制鞋和箱包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的专项治理力度,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稳妥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受理审批。开展职业病防治情况分析,加强对新发职业病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管。
    21、加强冶金、有色、机械、建材等工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冶金煤气、受限空间作业、高温液态金属吊运、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和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
    五、推动技术进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22、健全安全技术改造的长效投入机制。实施“科技强安”,加大安全生产科研攻关力度,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技在安全生产领域的推广应用。
    23、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抓好矿山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煤矿瓦斯高效抽采与利用、尾矿库在线监测监控、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等工作,完善道路交通卫星在线监控装置的使用和管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24、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进一步加大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关闭和退出力度。优化产业布局,对技术装备和工艺落后、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予以公布,并限期整改。加强政策引导,稳步推进小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序退出。2013年,整顿关闭小煤矿16对、非煤矿山企业177家,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8家。
    25、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加强全省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建设省、市二级公文传输系统,打造信息共享共用平台,加强信息安全保障。
    六、加强应急管理,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26、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地建设。加强区域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设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地,支持淮南国家矿山救护队和黄山国家旅游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27、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完善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处置决策、力量协调、现场指挥等应急管理制度。加强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预警,强化水上搜救、危险化学品、消防等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加快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系统和应急平台建设。
    28、完善预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管理专项检查,加强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评估、修订和演练工作,完善汛期雨季防汛、地质灾害防治、城市排涝等应急预案,加强企业预案与地方政府、行业部门以及专业机构预案之间的衔接,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七、着力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能力
    29、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广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30、开展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部署要求,监督企业以农民工、班组长和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为重点,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资格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严肃查处“三项岗位”人员无证上岗、农民工未经培训下井进厂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31、加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加快培养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开展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和执法资格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和执法水平。
    32、改进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加快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向信息化、网络化转变,实施“教考分离”。推广应用在线视频考试系统,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和管理水平。
    八、抓好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能力
    33、切实加强安全监管队伍思想政治、作风、业务能力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实践。以服务企业为宗旨,改进监管方式和手段,推动工作创新。加强监管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安全监管专业能力。完善分级分类监管和执法监督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规定,建立健全监管工作责任制。继续深入开展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政务公开,严格纪律要求,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马鞍山市安全生产协会 © 版权所有 皖ICP备0902788888号
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以上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6.0及以上  您是第 27005 位访客 今日访问量:71 当前在线人数: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