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县安全监管局,各安全评价等专业服务机构: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在安全评价等专业服务机构中开展“防范事故见成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13〕44号)精神,为提高我省专业服务机构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切实发挥专业服务机构技术支撑作用,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决定开展以“防范事故见成效”为主题的论文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数量
省内甲、乙级安全评价机构和检测检验机构,每个机构限报2篇,每位作者(指第一作者或独立完成的作者)限报1篇。
二、论文要求
(一)理论联系实际,围绕“防范事故见成效”活动主题,就“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自觉服务于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等方面内容撰写。
(二)题目可自主确定,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各机构在论文征集、初选过程中要对报送的论文进行查伪,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如引起知识产权纠纷和法律问题,均由申报机构和申报者自行负责。
(三)申报者应为注册在该机构的安全评价师,属原创作品。本次论文征集不接收已在国家、省级安全生产相关论文评选中已获奖的论文。
(四)按时提交开题报告(附件)、论文提纲(1千字左右)和论文(1万字以内)。格式须符合规定要求,一式5份,用A4纸打印。
三、其他事项
(一)各专业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动员本机构人员积极参与此项活动,认真筛选并确保论文质量,于9月30日前将材料(含电子版)报送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二)有关市安全监管局要指导本辖区内专业服务机构按要求撰写论文,督促其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确保此项工作如期完成。
(三)省局将组织评审专家组,对申报论文进行评审并公开评审结果。整个活动结束后,对此项工作进行总结并通报表扬优秀组织单位和个人。
联系人及电话:吴玉昆(省安科院) 0551-62675068;
程学理(省安监局) 0551-62999525;
邮寄地址:合肥市长江路333号10楼1010室
邮 编:230061 电子邮箱:anhwuy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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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