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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度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3-27   作者:     访问量:219 

 

机关各科室,非煤办、监察支队、宣教中心、安全生产协会:

经局长办公会研究,现将《2014年度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马鞍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25

 

 

                                  2014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4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的重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着力加强非煤矿山管理,大力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及尾矿库整顿关闭,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加大非矿山企业及尾矿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市非煤矿山领域生产秩序,提升企业本质安全。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大力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及尾矿库整顿关闭工作。

1按照市政府印发的《马鞍山市2012-2015年非煤矿山整顿治理工作方案》和《马鞍山市尾矿库及小选矿综合治理行动方案》要求及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小尾矿库及小选矿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安全生产验收标准对现有小尾矿库小选矿进行逐家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小尾矿库及小选矿提请所在县区政府实施关闭,进一步规范选矿企业生产秩序,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2大力推进矿山资源整合、产能提升、关闭淘汰等工作,逐步提升非煤矿山开采企业生产规模和安全生产水平。

3按照《马鞍山市2012-2015年非煤矿山整顿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开展专项整顿治理行动,确保被列入2014年关闭非煤矿山企业能够关闭到位。

(二)切实做好汛期非煤矿山企业及尾矿库安全度汛工作。

15-7月份,组织开展汛期尾矿库安全检查、互查工作,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调整并落实尾矿库副处级以上领导包保责任制。

26-9月份组织开展汛期非煤矿山安全检查工作,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三)扎实做好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1督促已达标的企业按照安全标准化程序和要求实现持续改进完善,组织开展督查、指导工作,充分发挥标准化创建效果。

2指导标准化已达有效年限和新创建标准化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确保我市非煤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3扎实推进选矿厂标准化工作。

(四)深入开展打击非煤矿山领域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负责制,重点强化县区、开发园区、乡镇政府责任,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非煤矿山领域非法违法生产打击力度,巩固和扩大“打非”专项行动成果。

2结合整顿关闭工作,强化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打击无相关资质违法生产、整合期间非法组织生产、探矿阶段非法开采等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矿种最低开采规模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违规开采建设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提请县(区)政府实施关闭。

(五)强化非煤矿山企业应急救援演练及应急队伍建设。

1督促企业健全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应急救援演练,提升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2督促企业加大投入,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和队伍建设。

3加快我市矿山救护中队建设,力争年内完成资质认定工作。

(六)严把准入关鼓励非煤矿山企业对新技术的运用。

1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严格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各项手续,手续不完善企业禁止生产。

2鼓励资源整合、技改扩能等建设矿山加大新科技、新技术投入运用,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七)认真落实非煤矿山执法检查计划提高执法水平。

1严格落实2014年非煤矿山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执法文书要使用规范、真实、有效。

2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化建设。

(八)认真做好安全许可证初审和提案办理工作。

1严格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并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延续和变更材料初审工作。

2严格按照提案办理程序,做好涉及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提案办理工作。

(九)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各项专项检查。

1开展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专项安全检查。

2开展露天矿山高陡边坡专项检查。

3开展季度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4按照国家总局令第62号要求,加大对非煤矿山发包、承包单位监管力度,重点督促发包和承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纠正和打击“以包代管”违规行为。

(十)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

1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组织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强化职工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以进一步提高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和职工安全防范能力。

2适时组织参加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逐步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监督检查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2014年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一)深化“打非治违”,严格履行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职责。重点查处未批先建、边生产边建设、重大变更不履行安全审批手续等非法违法行为。

(二)做好危化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三年专项行动收关工作。全面完成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将石油库安装超高超低液位报警联锁纳入此项工作范围。重点是马钢集团绿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当涂县琪强液氨有限公司、安徽中源化工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以及中石化江边油库、安徽华庆石化实业有限公司油库安装超高超低液位报警联锁。

(三)切实加强“三同时”监管,重点要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分管负责人和安全部门负责人的资格准入。

(四)进一步推动落实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完成2家危化品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任务;对原有达标等级证书有效期届满的31家企业重新评审换证。

2督促危化品企业加强安全设计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要求,提高


设防标准,实现源头管控。

3督促危化品企业全面完成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设施的自动化控制改造,严格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确保自动报警连锁装置安全有效运行,紧急情况下能够实现安全处置。

4督促危化品企业进一步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查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推动危化品企业聘请专家定期排查隐患制度和政府聘用专家进行安全审计制度。

5督促危化品企业落实《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6督促危化品企业加强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风险分析,完善作业制度,提高执行力,规范并严格执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审批,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7督促企业加强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三项岗位人员和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8督促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全面落实《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夯实企业基础工作。

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一)深化“打非治违”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惩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刑事责任追究的震慑作用。

(二)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对批发和零售点的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经营秩序,打击烟花爆竹经营市场非法违法违规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市区限放工作。

(三)加强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夏季高温和烟花爆竹产销旺季等重点时段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重点监控措施,适时组织开展安全专项督查。

(四)加强管理标准化,组织对标准化达标企业进行抽查。对达标质量差的企业公告撤销标准化证书,确保安全生产准化工作质量,促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

(一)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279号),督促企业完善并落实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二)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羟亚胺、醋酸酐、苯乙酸、苯基丙酮等易制毒化学品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

(三)继续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做好生产、经营备案工作。

(四)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加强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季报、年报等填报数据的审核工作。

(五)积极参与禁毒委开展的有关活动。认真完成分工任务。

四、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依法依规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民爆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持续推进技术进步。督促企业加大科研开发和生产线技术改造力度,继续推进马鞍山江南化工公司生产线和设施改造、总库区布局调整及新建库房建设,不断提升民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自控的主体责任,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信息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严格按照“检查、登记、整改、验收、销号”程序,做到隐患及时整改归零。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狠抓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加强民爆物品生产线视频监控工作,做好重大危险源(点)的监控管理。按照《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通则》的要求,推进企业实现岗位达标、班组达标和企业达标,全面完成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不断提升企业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五)严格生产经营安全监管。按照属地受理、逐级审查上报的程序,做好民爆企业生产许可、安全生产许可、销售许可及年检等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切实强化对民爆生产销售企业的全过程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并严肃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四超”、“三违”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加强民爆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六)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时组织市、县(区)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工作培训学习。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组织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参加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督促企业加强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与安全意识。

(七)做好重要时段及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全年节假日期间,民爆生产企业不得安排生产活动。督促企业统筹安排好停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复工前要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员工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安全运行。

(八)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编制应急预案。开展民爆企业应急预案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如实报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2014年度综合监管及冶金等工贸企业

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综合监管及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国发〔201140 号)精神,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防范重特大事故为核心,以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提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能力和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深入排查治理隐患,不断创新监管方式,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职责范围内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和较大事故起数控制在控制指标之内,全面促进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进一步强化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突出隐患排查治理

(一)进一步强化重点企业分级分类安全监管。依据2013年执法检查和掌握的情况,进一步调整分级分类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确定20家企业为我市重点监管企业。全年确保对重点监管企业不少于1次的安全检查。对未列入重点监管的企业,涉有冶金煤气、高温液态金属吊运、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等高危行业企业,计划全年检查不少于30家次。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力争到2014年底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二)全面开展冶金等工贸企业专项整治。继续深化煤气作业、高温液态金属吊运、有限空间、涉氨制冷、铝镁机加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相关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工作。督促冶金企业在煤气危险区域,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为在煤气区域工作的作业人员配备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督促冶金、机械等使用桥式起重机的企业,安装定位装置、起重机吊钩上下限位安全保护装置和压力机滑块防坠落装置;督促水泥、发电企业加强各类料仓清库的安全管理;督促涉氨制冷企业,加强液氨使用管理,完善配套防范措施,加装现场监控设备,对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实行备案制;督促铝镁机加工企业加强职业危害防护,做好通风除尘,重要部位电气设备要防暴,有效防范重大、较大事故的发生。

(三)突出隐患排查治理,着重在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上见成效。深刻吸取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重特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大对冶金、有色、建材等工贸行业和涉氨制冷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指导督促冶金、有色、建材等八行业重点企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定期通过隐患排查自查自报系统上报企业隐患。突出煤气作业、交叉检修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温液态金属吊运、粉尘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和容易发生火灾、爆炸危险的区域,深入开展整治行动。冶金企业主要治理煤气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的问题;液氨制冷食品加工储存企业主要治理液氨储罐安全设施不完善、电气设施不防爆、液氨泄漏报警器、现场视频监控没有安装等问题;有限空间作业主要治理现场通风、照明、警戒、应急等措施落实不到位,现场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安全设备设施配备、专人监护等措施不落实等问题;水泥生产企业主要治理破碎(辊压)设备、输送设备、研磨系统的安全防护不到位,预热器、分解炉、回转窑、立窑等环节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机械制造企业主要治理购买和安装无安全保护装置及不安全压力机,对冲压设备生产企业产品的安全性能没有进行检测等问题;造纸企业主要治理碎浆作业、清洗作业、引纸、切纸作业、装卸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包括停产停业停运、限期整改;规定期限内不能整改到位的,依法予以关闭;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按高限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强化源头管理,严格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一)加强冶金等工贸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总局36号令),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与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委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准确地掌握上述行业的年度项目计划及进展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管理要求纳入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区别不同规模、危险程度的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监管,提高效率;开展重点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三同时”工作落实,对不履行“三同时”的行业领域企业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并依法予以处罚。

(二)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制度。做好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及安全验收备案工作,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防止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投入欠账,达到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的目的。

(三)全面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督促企业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加大安全设施设备的投入,提升本质安全。对冶金、有色等行业落实“三同时”制度进行检查,对安全设施未达到规定标准的,督促整改、限时达标。对未按规定履行“三同时”手续且逾期未整改的,一律不通过标准化考评,并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6号令和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曝光。

三、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一)全面推进工贸行业安全达标创建。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安监总管四〔20138号),按照《关于在全市冶金等工贸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马安办[201140号)要求,2014年,全市新增规模以上工贸企业要全部达到国家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已签约未达标的工贸企业要在上半年完成安全达标;50%规模以下工贸企业要达到省三级以上安全标准;2011年达标的工贸企业要开展复评工作;积极推进限额以上的商贸企业开展安全达标创建。力争到2014年底完成400家工贸企业安全达标目标任务。

(二)严格评审管理,确保达标质量。认真总结安全达标创建工作的经验,不断完善标准化考评工作程序,严格咨询、自评、考评、核准、公告、发牌等流程。强化监督和指导安全达标企业评审工作,严格基本条件标准,确保企业达标质量。

(三)巩固提升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通过开展安全执法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督促达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夯实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基础

(一)以“打非治违”为重点,继续深化整治整顿工作。严厉打击冶金企业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点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关闭取缔或停产整顿后未经验收合格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等非法行为。针对2013年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掌握的情况,继续跟踪限期整改的企业。

(二)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凡已列入行业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不得申请安全标准化企业和办理安全设施“三同时”相关手续。

五、加强沟通协调,强化红线意识,不断提升综合监管工作水平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协调联动机制。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以强化责任落实、狠抓工作推进为重点,加强综合监管和协调配合,敦促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负责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严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积极协调公安、交通、住建委、农委、质监、商务、文化、工商等部门单位以综合监管能力建设、专项整治和行业(重点企业)督查为抓手,不断提升综合监管工作水平,努力构建规范的综合监管新格局。认真落实定期通报、定期会商和联合督导、联合约谈、联合分析、联合检查等制度,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通过强有力的沟通协调,优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环境。

六、强化治本攻坚,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全力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深入开展道路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积极配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重点开展以“生命至上、平安出行”为主题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道路交通安全日”活动。以深化“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为载体,全面开展“五整顿”(整顿驾驶员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三加强”、(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活动,着力推动道路客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继续抓好道路交通事故重点县(市、区)的督导、预警、约谈、调研等工作。大力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认真执行道路客运“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管理规定,严格公路长途客运、危化品运输的安全监管。继续加快推进动态监管系统安装应用工作,加大道路交通动态监管系统推广力度。

(二)注重隐患排查,严打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严密排查治理起重机、高大模板、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以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加强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在建工程涉及的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结合季节特点加大对极端气候条件下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督查。建立完善重点工程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

(三)突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创新社会消防管理,进一步以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为重点,严厉打击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源头管理,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社会化宣传,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坚决防止新开工建设项目发生先天性火灾隐患。

(四)深化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以打击非法运输为重点,会同交运、海事、农委等部门重点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运输、船舶配员不足、无证驾驶、非法渡运等行为;进一步落实船舶管理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治理“代而不管”公司。进一步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提高渔船作业人员持证率和渔船检验检测率,提升渔业防灾减灾能力。

(五)加大其他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强化校车、农机、电梯、餐饮场所燃气和天然气管网、铁路平交道口的等安全专项治理。继续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和“平安畅通县区”活动,有效降低农用车事故。注重加强桥梁、隧道、码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落实铁路平交道口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推进“平改立”项目建设。会同发改、住建等部门继续加强对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和天然气管网的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会同质监局加强对全市压力容器、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七、加强安全素质培训和队伍建设

(一)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宣贯和培训。会同宣教中心举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煤气操作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培训班。

(二)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研究,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改善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执法观,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加强个人道德修养,严格遵守执法人员九条纪律,模范践行公务员行为准则,不断提高监管人员严格执法、廉洁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水平。

 

 

2014年度职业卫生工作要点

 

2014年,我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监总局“一规定、四办法”为主线,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为重点,全面推动职业卫生“三同时” 及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全力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努力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1加强职业卫生监管保障能力建设,成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

2继续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完成2014年下达的职业病危害申报任务。

3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属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规定的建设项目全部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

4完成2014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目标。

1)石英砂加工、木质家具制造、涉铅生产、制鞋、箱包加工、危险化学品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冶金、有色、水泥、火力发电等11个行业从业人员在30人以上的单位要“符合基础建设标准”;

2)其他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的用人单位要“达到基础建设最低要求”,其中从业人员数在30人以上的要“达到基础建设基本要求”;从业人员数在100人以上的其他涉及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要“达到基础建设基本要求”。

5全面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石英砂加工、木质家具制造、涉铅生产、制鞋、箱包加工、危险化学品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冶金、有色、水泥、火力发电等11个行业的从业人员在30人以上的单位全部完成现状评价。

6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已申报的从业人员在3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50%以上。

 

 

 

2014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国家、省2014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以强化应急基础建设为核心,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开展 “一个中心建设”:即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平台建设;推进“二个信息系统建设”:即《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与应急资源数据库管理系统》、《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建成使用;进一步完善“三个体系”: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生产安全事故管理体系、重大危险源监管监控管理体系;实现“四个一百”:即事故按时结案率100%,行政复议维持原决定率100%,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率100%,重大危险源建档、备案率100%,全面提升我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

一、推动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

(一)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平台建设。结合局机关办公楼搬迁实际,按照国家总局相关要求,加快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建立集应急指挥、值班调度、应急资源数据库、视频会议、重大危险源监控等为一体的应急指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提高应急能力和效率。

(二)完善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完善应急救援信息支撑体系,通过组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与应急资源数据库管理系统》和《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录入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应急资源和应急预案数据库,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进一步开展应急储备物资、装备、队伍的摸底调查,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切实掌握全市应急资源的分布状况,合理整合资源,满足应急需求。

二、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建设

(一)加强安全生产应急专家队伍管理。定期更新完善专家库信息,形成多门类、多专业的安全生产应急专家队伍体系,进一步修订专家管理办法,规范专家工作经费标准、调配使用等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的技术支持作用。

(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市矿山救护队建设,按照《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内务规范(试行)》要求,督导救援队伍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救援队伍的内部管理水平,力争上半年挂牌并取得安全生产专业救护队伍三级资质。争取加大资金补助力度,更新维护现有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装备,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三)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应急预案修订、评审和备案工作,规范评审、备案程序,结合国家、省有关部署开展应急预案专项检查,提高应急预案质量。指导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政府做好预案衔接工作。有计划做好备案期满企业重新备案工作。进一步督促基层企业完善现场处置方案,将应急处置措施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具体岗位,深入开展危险因素辨识和应急能力评估,提高第一时间应对事故灾难水平。

(四) 抓好应急预案演练工作。6 月份组织开展本级非煤矿山和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开展好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周活动。汇总上报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增强应急预案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五)加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力度。组织开展以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机构、应急队伍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物资储备等为主要内容的应急管理大检查工作,制定执法检查计划,规范和促进应急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各级、各部门、各行业的应急管理责任。

(六)加大应急培训和宣传教育力度。配合局宣教中心,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培训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中,继续开展对各级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应急管理人员决策指挥能力和处置协调能力、应急救援队伍的抢险救援能力。

三、严格生产安全事故管理

(一)组织开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8号)的贯彻落实工作。认真落实习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工作的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属地责任,对照文件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逐步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应急管理责任网络,不断增强生产安全事故第一时间报告和应急处置救援能力。

(二)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围绕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等重点工作,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

(三)继续做好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统计分析工作。有针对性地评估、分析、总结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形势及典型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总结经验和教训,摸索规律和特点,并督促县区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及时公开安全生产形势和事故处理情况。

(四)严格组织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职责权限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加强对县区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督办指导。

四、完善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

(一)督促县区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登记、建档。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依托重大危险源数据库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台账,加强动态监管。

(二)认真开展重大危险源督查检查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适时组织各县区、开发园区、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重大危险源专项督查检查,落实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规范重大危险源申报辨识、评估备案和监管工作。

(三)完成重大危险源视频监控工作。结合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加快重大危险源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安装、集成。实时掌握各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为事故救援提供保障。

 

 

2014年度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点

 

2014年安全生产宣教中心培训工作将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养”为中心,认真积极地组织和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力争为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做出积极贡献。

(一)安全培训。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决定》,制定全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大力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工作。全年全市计划培训“三项岗位”及班组长9380人,初步建立安全培训数据库。

2积极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活动的开展,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开展“送教上门”活动,力争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参与该活动的企业数量,计划全年完成送教到企业200家任务。

3组织开展全市乡镇、街道安全监管人员,村、社区安全协管员、网格信息员培训班。

4要求县区、开发园区督促企业开展班组长培训和单位农民工的培训工作。

5成立“马鞍山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中心”,完成各考试点部署工作,进一步改进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

(二) 安全宣传。

1全年制作3部安全生产宣教片(安全生产月纪实、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专题片、全年安全工作纪实专题片);

2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3充分利用市“两报两台”主流新闻媒体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4组织开展《中国安全生产报》、《劳动保护》等工具报和杂志征订工作。

5部署12350举报热线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

6承办省局安排的第十九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宣传日”活动,认真切实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确保该活动在我市成功举办、圆满完成。

(三)安全文化建设。

1积极创建省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到已通过申请的企业中进行再检查,帮助企业完善各项创建工作,拟创建省级34家安全文化示范企业。

2稳步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向省安监局推荐申报67家社区。适时组织到外地已经命名的“安全社区”学习交流。

(四)监督检查。

1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督促全市各部门、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2开展安全培训专项督查工作,加大对企业安全培训情况的检查和督查力度,全年拟抽查60家企业安全培训情况。同时加大对县区、开发园区安全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调度和考核;

3加强对已命名安全社区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4加大对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执法力度,严抓相关的执法工作,全年计划安排现场监管执法150个工作日。

(五)相关建设。

1积极落实“安全警示教育基地”的建设,依托文天学院建成全市安全警示教育基地。

2级建市安全培训讲师团队伍,开展好送教上门活动;

3进一步推动社区安全宣传栏和安全基层设施的建设。

4切实努力做好科室的自身建设。

 

 

                2014年度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要点

 

2014年,局机关事务管理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进取、办好政务、搞好事务、提供服务为目标,全面履行办公室职责,努力改进工作作风,为机关的和谐建设和高效运转作出贡献。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局工作部署,围绕安全监管中心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基础工作,强化管理服务意识,强化组织协调能力,充分发挥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实现“三好”即:管理好、协调好,服务好,做到“四到位”即:会议组织落实到位、文件资料管理到位、工作机制运转到位、后勤服务保障到位,认真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一)加强办文水平。依照《机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及我局公文处理操作规程,加强电子政务平台使用,扩大电子公文使用范围,减少纸质公文数量,使公文处理规范有序、高速运转,及时送达主要承办人手中,文不隔夜、事不过天,保证政令畅通。

(二)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完成2013年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开展档案管理学习调研;完善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建立档案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对各业务科室档案资料整理归档的指导;加快推进档案电子化进程,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三)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执行《马鞍山市政府机关保密工作规则》,按规定做好涉密文件的管理和使用,认真登记,定期检查,及时清退。切实做好专网管理,确保使用安全。健全我局保密工作制度,开展保密知识教育,加强保密督查,保障保密工作落实。

(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局网站,做到网站每日更新。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落实工作机制,积极督促各科室对相关需要审批的项目进行梳理,并对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标准、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分类分步骤通过市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五)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按照《信访条例》、局信访工作流程等要求,认真开展好“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活动,做好每季度信访维稳考核工作,确保不丢分,及时掌握信访信息动态,主动、及时、热情做好信访服务工作。

()做好微博问政工作。把微博问政与信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微博即时、广泛、互动的传播优势,因势利导地做好舆论沟通和引导,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科学发展。适时参与引导网上舆论,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发挥服务大局、引导舆论、沟通群众、塑造形象的作用,特别是针对突发事件,适时发挥“意见领袖”的引导和释疑优势,为处置突发事件营造有利、有序的舆论环境。

(七)加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完善机关内部相关制度,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重点做好资金使用、机关节能、固定资产登记、公务用车、安全保卫、安全监管监察工作装备、应急值守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为机关的高效运转提供有力保证。

(八)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加强会议管理,按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在简朴办会的前提下认真做好各类会议筹备、联络、接待、服务工作,努力做到及时、有序、高效。对外加强与上、下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为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内坚持原则、执行程序、讲究方法,理顺关系,积极主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行。

(九)加强机关队伍建设。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相关要求,做好机关组织人事、编制、劳资等工作,通过各种有效途径把优秀人才选拔充实到安监队伍中。积极做好2014年干部在线学习教育、干部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在职教育培训和文书、档案等各类在职教育培训的组织工作,鼓励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在职学历教育。落实会办点评制、工作日志制度,按照全市机关政务服务标准化要求,结合单位实际,以工作提速、服务提质、管理规范、公正清廉为目标,不断健全机关工作标准化的内容,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制度管理的约束力和执行力。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学习,不断提升工作能力。以创建学习型科室为目标,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切实抓好。做到勤学、深学、多学、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促进知识积累和经验积累,提高在实际工作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政策水平,把各项政策弄懂弄透,在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增加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提高综合水平,增强综合协调能力,承办专项具体工作和实施管理能力,特殊环境下的协调及重要会议的组织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等。

(二)明确职责,着力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增强服务意识,确保为全局工作服务服务,为大家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二是理清思路,形成“三个关系”。发挥上通下达的桥梁作用,协调好领导与群众的交流沟通,形成政令畅通的工作关系;发挥团结协调的纽带作用,协调好科室与科室之间的配合协作,形成协调和谐的人际关系;发挥联络沟通的窗口作用,协调好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形成相互配合的协作关系。三是提高参谋水平,当好领导助手。在为领导决策上,当好信息员,在把握信息的深度、广度、准确度方面提高能力和水平,使领导决策更完善。在为领导工作上,做好拾遗补缺工作,多观察、勤思考,使领导工作更全面、更细致。

(三)突出规范,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坚持制度管理与人本管理有机结合。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建立学习型机关的长效机制、落实领导批示的周到服务机制、目标管理考核的权威督查机制、财务管理的开源节流机制。通过学习制度、值班制度、请(休)假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使办公室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四)强化督办,推动决策落实。一是局领导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特别是全年工作计划的执行以及会议议办、领导交办的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二是上级转办、领导批办的督办件的办理情况;三是各科室工作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四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办理落实情况。

                                    

 

2014年度政策法规工作要点

 

2014年政策法规工作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制监督基础工作,进一步提升处理安委办日常工作能力,坚持规范执法与服务基层相结合,着力加强权责明确、执法规范、监督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努力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推动实现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

(一)进一步提升处理安委办日常工作能力。

1.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机关安全生产一系列决策部署,及时转发、制发相关贯彻实施文件。

2.进一步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强化会务安排、方案制定和活动统筹工作,着力提升综合事务统筹协调能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高效运转。(安委会季度会议、专项检查、领导督查方案等)

3.进一步完善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牵头承办开展省、市政府以及安监机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拟制安全生产责任书、分解考核指标等工作。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衔接“加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权重”落实事宜。

(二)深入开展法制监督基础性工作。

1.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2.进一步推动完善县区安监机构委托执法工作,打通安监执法“最后一公里”关键环节,促进基层政府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3.按照《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皖政〔201294号)的有关规定,继续深化规范监管执法举措,加强法制审核和法务指导工作,保障局机关行政处罚、行政审批工作依法运行。

4.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安监总政法〔2012157号)精神,继续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会和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和教授学者讲课等形式,组织基层监管执法人员法制素养培训学习,着力提高具体案件经办人员法制工作水平,从源头上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质量。积极申报筹办全市安监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培训班工作。

5.组织开展基层安监执法机构案卷互评互查、执法交流、案例分析等活动,培养、提高安监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实务操作能力,推动基层安全监管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打非治违等专项工作依法有序深入推进。牵头做好全省安监系统案卷评查工作。

6.根据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申报立项制定计划,着手开展《关于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机制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组织起草工作。重点突出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加强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的征求意见、调研考察、专家论证、法制审核等工作。注重与有关起草科室的对接服务,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起草质量。

()其他工作

1.科学规划执法装备的申领管理工作。

2.按时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各类材料撰写任务。

3.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工作沟通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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