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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5-01-12   作者:     访问量:241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市上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安全监管和生产安全事故管理,积极稳妥处置各类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好转态势,各项指标均控制在省下达的目标管理控制指标以内,为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安全保障。
一、总体控制指标实施情况
  2014年,全市发生各类事故738起(不含火灾、水上交通、民航飞行、渔业船舶事故)、死亡158人,同比分别下降5.5%、3.1%,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双下降”,死亡人数占省控指标166人的95.2%。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12人,占省控指标2起的100%。
二、各行业领域事故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
  1.工矿商贸事故。全年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3起、死亡23人,占省控指标29人的79.3%,同比分别下降8.0%、20.7%,实现“双下降”;直接经济损失1730万元,同比下降31.0%。
  按行业分类: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死亡1人,占4.3%,占省控指标5人的20.0%;建筑业事故死亡6人,占26.1%,占省控指标7人的85.7%;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2人,占8.7%,占省控指标2人的100%;工矿商贸其他事故死亡14人,占60.9%,占省控指标15人的93.3%。
   按事故类型:高处坠落事故9起、死亡9人,占事故总起数的39.1%;物体打击事故5起、死亡5人,占事故总起数的21.7%;起重伤害3起、死亡3人,占事故总起数的13.0%;机械伤害2起、死亡2人,占事故总起数的8.7 %;中毒窒息事故2起、死亡2人,占事故总起数的8.7%;触电事故1起、死亡1人,占事故总起数的4.3%;爆炸事故1起、死亡1人,占事故总起数的4.3%。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10起、死亡131人,占省控指标131人的100%,同比分别为下降5.7%、持平,直接经济损失185.4万元,同比下降32.3%。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95起、死亡67人,占省控指标67人的100%,同比分别为下降8.0%、上升3.1%,直接经济损失87.07万元,同比上升20.0%。
   3.火灾事故(未计入汇总统计数据)。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05起,无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9.61万元。
   4.铁路交通事故。发生铁路交通事故4起、死亡3人,占省控指标5人的60.0%,同比持平。
   5.农业机械事故。发生农业机械事故1起、死亡1人,占省控指标1人的100%,同比增加1起、1人。
三、较大事故起数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
   发生道路交通较大事故2起、死亡12人,占省控指标2起的100.0%,同比增加1起、7人。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14年虽然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总起数、死亡人数有所下降,但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领导安全意识不强,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落不到实处,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等问题依然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仍屡禁不止,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管工作仍然存在盲区漏洞,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安全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
   1.工矿商贸领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和起重伤害事故多发,总数共占该项事故总起数的73.9%,应引起高度重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建筑施工作业、起重吊运等危险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各类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
   2.道路交通事故总起数、死亡人数占各类事故总量比重依然较大,分别为96.2%和82.9%,且发生2起较大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车辆保有量增加、道路通行能力弱、电动自行车大货车违章等仍是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主要因素。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2015年,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严格执行《马鞍山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暂行规定》,按照2014年度市政府四季度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各项部署要求,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巩固“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成果,谋划好2015年工作,继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强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确保“两节”、“ 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市人民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扎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春运即将启动,各种运输活动繁忙、人流物流密度加大,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春运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认真吸取“2.20”、“ 3.30”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强化异常天气的预报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督促各运输企业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提高应急保障水平,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一法一文件。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继续加大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贯力度,将安全第一的理念植根于每一位企业负责人和员工心中,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要全面贯彻落实《马鞍山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暂行规定》,按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各项保障制度措施,有效提升安全监管监察能力,促进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化、规范化、法制化。
   (三)紧紧抓住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部署,严格落实《马鞍山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四项工作制度》,持续强化安全生产暗查暗访执法检查,加快推进挂帐督办安全隐患整改攻坚,继续做好重点隐患“月建月销”工作,坚决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要逐级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始终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实现体系建设重点行业全覆盖。
   (四)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应急防范工作。要针对冬季气候特点,完善气象信息预报预警机制,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物资储备等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落实防火防尘、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防冻裂泄漏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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