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马鞍山市安全生产协会网站!

关于转发《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1-29   作者:     访问量:111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2015年省政府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定通过,并报省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谋划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并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马鞍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27日

 

                                        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为动力,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进一步坚守红线,依法治安,深化改革,强化责任,注重预防,狠抓治本,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大力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进一步明晰各方监管职责,健全自上而下严密的责任体系,实现国务院安委办要求的“五级五个全覆盖”。
2.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做到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四到位”。
3.切实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省、市、县、乡镇各级政府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相关部门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职责,省有关部门和单位与各市相应部门和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省政府安委办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控制考核指标实施进度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中督查、年终考核,坚决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二、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化
4.修订《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出台《安徽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制定《安徽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施办法》,完善《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推行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规范运行。
5.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动建立社会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范。开展以建筑施工企业为重点的工伤保险预防工伤试点工作,维护广大职工工伤保险权益。
6.建立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干部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直接对话机制,指导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推广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
   三、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7.突出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非法违法和违章违规行为严重的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打非治违”工作责任。认真执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肃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
8.持续开展经常性、季节性和专项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探索检查规律,创新检查方式。坚持和完善“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突出以暗访为主,暗访的时间和次数不少于检查的三分之二。把大检查“四不两直”的方式制度化、常态化,实行挂牌督办、“月建月销”等方式。进一步完善部门、地区间联合执法机制,实行跨区域交互检查、异地执法,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
9.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地区、单位、场所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切实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执行重大隐患公告制度,按规定报送重大安全隐患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落实整治和督办责任,并在政府网站和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告。
   四、强化矿山安全管理,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10.严格执行煤矿安全“双七条”,加快矿井生产布局调整,严控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加快粉尘治理力度,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坚决查处不具备安全条件擅自生产、未批先建、查处超层越界开采的非法违法行为。开展煤矿企业“专家会诊”和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坚持一矿一组、一矿一案、一矿一策。依法依规推进30万吨/年以下的小煤矿关闭退出,计划再关闭5座9?30万吨/年煤矿,到2015年底30万吨/年以下小煤矿全部关闭退出。
11. 加强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依法依规取缔和关闭小矿山。进一步抓住10个重点县(区)的安全工作,2015年计划关闭200座非煤矿山,全省非煤矿山数量控制在1500家左右。加强对事故多发地区、重点矿区的联合执法检查,清理违法违规承包、分包行为,严厉打击一个生产系统由多个开采主体生产等违法开采行为。加强尾矿库综合治理工作,4等以上尾矿库全部实现在线监控。
12.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强化煤矿、非煤矿山等粉尘职业病防止工作,完成2015年职业病危害申报任务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目标。
   五、强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13.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深化交通运输安全整治和科学管理。大力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严格公路长途客运、危化品运输的安全监管。持续开展超限运输行为以及营运车辆的安全整治,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点至5点停止运行和接驳运输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监管。整治危险路段和公路通行秩序,加强车辆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严肃查处酒后驾驶、“三超一疲劳”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安全管理和司乘人员安全教育,严格公路、铁路、航运和航空运输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三品”查堵制度,全面检查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运营状况,确保状态良好、运行安全。
14.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强化政府领导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创新社会消防管理,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建设标准。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化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督促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强化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加强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抓好高层和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企业、大型娱乐场所、节庆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积极解决易燃易爆场所、城中村、“三合一”场所、“五小场所”以及敬老院、幼儿园防火等隐患整改难题,严防用电等引发火灾。继续挂牌督办省级重大火灾隐患。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
   六、推进油气管道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危险物品安全整治
15.进一步落实管道保护部门职责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以安庆石化油气输送管道为重点,加快隐患整改进度。加强加油站点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力度,全面抓好10个重点县的安全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全面完成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逐步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城镇人口密集区域搬迁、进入化工园区。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积极淘汰安全生产基础差、技术落后、产能落后的小化工企业。指导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安全管理,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积极推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化建设。
16.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城市燃气、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受限空间作业、高温液态金属吊运、铝镁机制品加工企业和餐饮场所燃气等安全专项治理,分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七、强化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
17.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加强建筑施工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着力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和专项治理,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推进建筑安全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严厉打击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等非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和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无资质施工等非法违法行为。
18.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建立特种设备分类监管制度。结合《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继续开展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和施工单位分类监管。开展气瓶、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整治。将压力管道元件产品列入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检计划。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配套完善地方法规政策,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构建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19.切实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审批报备制度。落实节庆、大型集会活动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应急响应及时有效。
   八、坚持科技兴安,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20.着力加强安全生产规划工作,把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继续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提高信息化、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推进煤矿瓦斯抽采利用、落后产能淘汰和安全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装备,提升安全科技水平。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和基本功“三基”建设。
21.实施“科技强安”,抓好矿山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煤矿瓦斯高效抽采与利用、尾矿库在线监测监控、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等工作,完善道路交通卫星在线监控装置的使用和管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积极推进煤矿、非煤矿山和交通运输业信息化、数字化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加快建设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九、强化应急管理,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22.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完善应急值守制度,强化部门联动。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管理专项检查,加强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评估、修订和演练工作,督促16个市和有关部门举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23.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地建设。加强合肥、芜湖、安庆、淮南、淮北等区域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设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地,推进基层非煤矿山救护队规范建设,督促引导省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建设,继续支持黄山国家旅游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促进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能力提升
24.扎实开展以“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第14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拓宽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举报受理、查处、反馈、奖励、督办等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举报查处督办制度。创建省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60个、安全社区50个。
25.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要求,监督企业以农民工、班组长和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为重点,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资格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审核制度,严格任职准入门槛。严肃查处“三项岗位”人员无证上岗、农民工未经培训下井进厂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快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向信息化、网络化转变,实施“教考分离”。推广应用在线视频考试系统,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和管理水平。
   十一、强化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26.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行政、经济、刑事责任。对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的,依法调查县级以上政府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对较大事故起数同比上升、事故死亡人数超控制指标进度的实施警示通报,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省受警示”。
27.严厉查处迟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加大惩治力度。持续开展谈心对话活动,把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纳入事故责任追究体系,对安全隐患整改未到位的单位逐一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进行约谈,以严格的责任追究推动工作落实。
    十二、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监管能力
28.把严格执法与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有机结合起来,以服务企业为宗旨,改进监管方式和手段,推动工作创新,提高执法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加强执法监管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安全监管专业能力。完善分类分级监管和执法监督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从严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强化执法监督,切实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马鞍山市安全生产协会 © 版权所有 皖ICP备0902788888号
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以上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6.0及以上  您是第 27005 位访客 今日访问量:71 当前在线人数: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