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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爆炸

发布时间:  2019-01-16   作者:     访问量:4 

  爆炸安全控制主要从爆炸源及作业环境条件两方面进行控制。

  1.使用或产生易燃易爆物的逸散点,要有必要的安全措施。凡是逸散或泄漏易燃易爆物的部位,而且有可能引起燃烧或爆炸者,必须有防燃烧、爆炸措施,如装设防爆膜、捕集器等。

  2.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须有良好的通风换气条件或设施。保证作业场所的空间可爆物浓度始终处于爆炸下限以下。

  3.可能产生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不得有可以引爆的能源。这里指的能源是指该场所的机电设备、装置、邻近的热辐射、明火以及静电火花等。对这些可能引爆的能源必须有安全控制措施。如对辐射热采取隔热处理,对明火作业采取密封处理,对机电设备采用防爆型等。

  4.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作业场所,要设易燃易爆气体动态监测报警装置。

  5.有爆炸危险的设备、装置或部位,须具备可靠的隔爆装置或安全措施。隔爆装置主要包括防爆板、墙、堤、罩等,其装设的目的在于隔爆、改变泄爆方向,减少或避免伤亡损失。

  6.易燃易爆物的排放口,须设阻火、防爆装置。

  7.易燃易爆作业间,须有足够的泄压面积。

  8.在爆炸极限内及其附近的作业,必须落实降温、阻燃等安全技术措施。这是强调在设备、装置、管道内的工艺物料介质,正常作业时就处在爆炸极限范围内及其附近,必须落实降温和阻燃的措施,如环氧乙烷储存需有冷冻降温措施和用氮气加压封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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