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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消防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  2019-07-29  来源: 安徽博士来消防  作者:新兵     访问量:7 

2019年上半年已经过去,消防改革发展继续向前,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涉及到消防各行各业的人、财、物。


消防产业智库从消防改革、联合图审验收、消防救援队保障、应急管理等几个方面,将2019年上半年消防政策汇总如下:



消防改革


1、取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备案,打破传统行业壁垒。消防执法工作中还存在审批难、执法随意、消防中介行业垄断和权力寻租等问题,与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不相适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 取消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取消一般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备案

  • 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

  • 取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限制

  • 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严格限制处罚自由裁量权

  • 实行消防执法全程监督

  • 推行消防监管“一网通办”

  • 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

  • 严肃消防执法责任追责

  • 严禁消防人员及其近亲属违规从业

  • 消防部门与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彻底脱钩

  • 优化便民利企服务


2、消防产品评定深化“放管服”,产品变更不再需指定机构确认。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2019年度深化“放管服”改革措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制订了本年度简化认证程序、缩短认证时限、有效降低企业负担的相关措施。企业在获证产品发生变更时,可直接通过“消防产品认证业务系统”向中心申报“获证后产品变更”,不必再通过指定检验机构进行确认。


3、消防监管改革思维导图。深化消防执法改革,要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源头治理,深化简政放权,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的门槛和限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推行消防执法事项全部向社会公开,构建消防监督管理体系,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4、4月1日起,进口消防产品无需办理3C认证。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关安排的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由市场监管部门承接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工作。这样一来,以后进口消防产品即可无需办理3C强制性认证。


5、4月8日,国家发改委就《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2019指导目录)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5月7日。2019指导目录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进行了修订,由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个类别组成。淘汰类中有17项消防产品被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淘汰目录


6、4月13日,应急管理部公布第二批取消的15项由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4项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其中包括取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证明。


7、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1998年颁布、2008年修订后的又一次修正。这次修订,共涉及11大类修改


8、5月8日,《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材编写启动会在北京召开,这项工作是为了配合国家职业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的修订而组织的。


9、5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获取原文内容,后台回复“改革意见通知”。


10、6月14日,上海市住建委下发《关于实行投标人代表签署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的通知》:6月15日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签署《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不签署承诺书,可拒收投标文件。不签署承诺书且递交投标文件的,将对该单位进行重点核查。投标人如被查实存在围标串标的,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代表将作为直接责任人员,一并被进行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


11、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要求和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有关部署,有效推动安全生产领域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应急管理部制定和印发了《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1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编码:4-07-05-04,以下简称《标准》),替代《建(构)筑物消防员》(劳社厅发〔2008〕1号),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联合图审验收


13、国务院:消防、人防等技术审查联合审图和限时联合验收。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和联合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

移交内容、范围和移交双方

(1)内容: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2)范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

(3)移交双方:由消防救援机构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移交期限

(1)开始日期:2019年4月1日。

(2)结束日期:2019年6月30日。

移交后合作

(1)共享资料。新的消防工程审验机构应向消防救援机构共享“建筑总平面、建筑平面、消防设施系统图等与消防安全检查和灭火救援相有关的图纸、资料,以及消防验收结果等信息。”,这意味着消防安全检查仍保留在消防救援机构中?

(2)经费划转。移交消防工程审验职责同时,相关的经费、预算要划转到新的机构。


14、4月4日,为加快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质提速,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的若干措施》,明确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4个阶段,全流程实施并联审批,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整体压缩审批时间。


15、4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会上表示从源头上来打破行政垄断,试行取消小规模项目施工图审查!


16、5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起草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有已经通过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改变消防设计,降低消防安全标准的;建设工程未依法进行备案,且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经责令限期备案逾期不备案的;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公众可以在6月10日前,通过提出意见。


17、5月10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了《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同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8、6月20日起,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有关工作部署,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项目由住建部门负责收件办理(含之前已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尚未申报消防竣工验收的项目,以及局部验收合格的项目),消防部门停止受理。考虑到部分已受理项目的办理时限,7月1日起,消防部门将停止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19、消防审批改革落地,沈阳消防不审查施工图纸。沈阳市有关部门联合印发《沈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技术审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沈阳市区域内标准限额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由审图机构实行施工图联合技术审查。沈阳市消防部门实施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分离,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不含装修项目)技术审查环节并入建委“施工图联合审查”环节,各区、县(市)消防大队不再开展相关技术性审查。各建设单位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技术审查,待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后,由各区、县(市)消防大队进行相应的行政审批。


20、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接手消防审核验收,记者探访了解省城南昌多个城区消防审核验收事项办理的情况,然而多个地区城建部门表示,业务开展遇到了“拦路虎”:工作专业性太强、缺少人才,也缺乏指导意见。



消防救援队保障


21、福州出台消防救援队保障政策。福州市出台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涉及工作机制、职业荣誉保障、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政策、生活待遇保障、社会优待保障、财政预算保障等内容,消防救援人员因公牺牲抚恤金不低于200万元/人,对消防救援队各项保障给出了政策。


22、应急管理部关于启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证件的公告。经应急管理部研究决定,2月1日起正式启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证件,公告内容主要包括证件类别、证件式样、证件发放对象以及证件使用管理。


2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车船税政策明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车船税的相关政策。通知明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由部队号牌改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一次性免征改挂当年车船税。


24、4月17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主持召开部务会,审议《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和城市公共交通等各领域保障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随行家属享受优先服务,残疾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客票减免优待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对于保障消防救援人员合法权益、提升消防救援人员职业荣誉感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切实保障消防救援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


25、湖南省郴州市政府召开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郴州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若干措施》,经过法制审核后将正式发文。


26、江苏省南通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和社会保障机制的意见》,从三个方面提出9项措施,提出意见。


27、广州全面开展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发放工作,并实行全程网上申领。参保职工需在取得相关证书的12个月内提出申领,其中最高补贴达2000元。以消防设施操作员为例,符合申领条件的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可以申领1000元,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可以申领2000元。


28、5月13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印发了《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


29、5月13日,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消防救援人员看病就医优待权益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全省消防救援人员的医疗优待政策。保障对象为持有效证件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残疾消防救援人员、退(离)休消防救援人员、消防救援院校学员、政府专职消防员、文员。


30、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也明确了“消防救援人员”公务员身份。


31、山东省八部门联合出台建立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意见,意见共在7个方面建立消防救援人员保障机制:建立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保障机制;建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保障机制;建立消防救援干部家属随调随迁机制;建立消防救援人员住房保障机制;建立消防救援人员看病就医保障机制;建立消防救援人员社会优待保障机制;建立消防救援队伍干部培养交流机制。


32、森林消防局下发了《关于合理安排基层干部、消防员轮休的通知》,总队、支队也结合上级通知制定了相应的暂行办法,在多种场合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保证广大指战员轮休制度有效落实。南平森林消防支队南平大队严格落实上级指示,合理安排基层指战员轮休,在广大指战员当中引起强烈反响。


33、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获悉,自2019年6月1日起,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的军官(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士官和义务兵)、军队(武警)院校有军籍学员以及消防救援人员,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天津市所有线路的公共汽车和城市轨道交通。


34、6月19日,从南京消防救援支队处获悉,玄武区慈善协会设立江苏省首个“玄武区消防救援队伍慰问救助基金”。“玄武区消防救援队伍慰问救助基金”针对驻玄武区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人员、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和消防特勤及其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这五类人群,主要用于9种情况。



应急管理


35、抓好全面建设应急管理法律制度体系等四大任务。1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应急管理部组建以来改革和运行情况发布会。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表示,2019年应急管理部将大力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并着力抓好四项重大任务:一是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二是加快建设灾害事故防范救援能力体系。三是全面建设应急管理法律制度体系。四是大力提升应急管理基层基础能力。


36、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为了解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条例》以安全生产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依据,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体制、应急准备、应急救援等作了规定。


37、应急管理部:充分利用先进科技装备,提升本质安全水平。3月1日,应急管理部在北京召开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点关注地区安全监管座谈会。会议要求,通过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管责任,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精准执法,推动地方立法,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充分利用先进科技装备,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与能力,加快提高安全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持续提升监管效率效果。


38、应急管理部副部长郑国光:如何持续推进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应急管理部副部长郑国光做客两会特别节目《央广会客厅》畅谈如何持续推进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2019年是应急管理部组建到位后全面履职的第一年,郑国光表示,针对我国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基本国情和依然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将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的大国应急体系、提升应急救援的能力、加快建立应急管理的标准预案和法规体系等多方面,守住人民生活生产生命的安全防线。


39、全国人大代表马少斌:建议整合应急救援信息平台资源。 “目前,我们国家及省级重大应急救援体系仍存在公共应急队伍专业性不够,社会专业资源调配共享不足,信息传递不畅、联动性不强等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武汉石化炼油二部班长马少斌建议,应完善全国应急救援信息平台。


40、代表委员:如何推动社会救援力量发挥更大作用。全国人大代表、国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乃科表示,我国社会救援力量具有资源丰富、贴近一线、组织灵活的优势,他们发展速度快、参与热情高、活动范围广、服务领域宽,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各类社会救援组织有4000多家,但真正具有专业水平的社会救援组织不足800家。由于缺乏统一管理,这些组织往往各自为战。虽然他们在救灾救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因信息不对称、供需不匹配、活动不规范等,一些救援队即便及时赶到了救援现场,在面对复杂的救援场面时也无计可施。


41、应急管理部发布2019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要点。3月11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要点》,主要内容包括:一、着力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准备工作;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建设管理;三、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依法治理;四、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础工作;五、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改革;六、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干部队伍建设。


42、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5月1日实施。


43、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清华大学、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共同参与制定的《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突发事件响应要求》(GB/T37228-2018)经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发布,并将于2019年6月1日起实施。


44、应急管理部党组印发贯彻落实《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应急管理部工作实际,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应急管理干部队伍。


45、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大力推进应急管理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应急管理立法体系框架方案》落实,结合职能定位,应急管理部加快构建“1+4”(应急管理法+安全生产法、自然灾害防治法、消防法、应急救援组织法)法律体系骨干框架。其中,安全生产法将逐步形成包括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单行法律行政法规的安全生产小法典,自然灾害防治法将逐步形成包括单灾种法律行政法规的自然灾害小法典。


46、为积极支持、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加抢险救灾,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经河北省政府同意,由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社会力量车辆抢险救灾公路通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支持参与抢险救灾的社会力量车辆免费优先通行高速公路等多项措施。


47、结合应急管理部实际,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起草了《应急管理部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征求意见稿)》《应急管理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及各界人士可以在2019年7月20日前,通过规定方式提出意见。



其他相关


48、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中消防的要求。确保城市安全运行。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城市安全运行、灾害预防、公共安全、综合应急等体系建设为重点,构建城市安全和应急防灾体系,提升综合防灾水平,建设安全雄安。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科学确定雄安新区防洪、抗震、消防等安全标准,高标准设防、高质量建设。实现电力、燃气、热力等清洁能源稳定安全供应,提高能源安全保障水平。健全灾害预防体系。深化城市地震、气象、地质、生物等领域的灾害风险评估,建立水源、防洪、能源、交通等安全隐患防控体系,加强监测预警。优化城市综合防灾布局,合理确定防灾分区。构建城乡覆盖、区域协同,陆、水、空、地下全方位消防系统,加强“智慧消防”建设,城乡消防安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立安全可靠、体系完备、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系统,实现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融合发展。健全综合应急体系。按照防空防灾一体化、平战结合、平灾结合的原则,完善应急指挥救援系统,建立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应急保障、环境保护、治安防控、消防安全、道路交通等部门公共数据资源共享机制。


49、广东省消防总队:将延长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有效期。广东省消防总队关于延长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证书有效期的通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统一延期。对全省已取得临时资质的35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19年10月1日。


50、《烟台消防管理规定》2月施行。2月1日起,山东烟台将施行《烟台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规定》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进行了具体规定,为预防电动车火灾发生,还对于电动(自行)车的停车、充电进行了详细规定。


51、《无线联网火灾报警系统通用技术要求》发布实施。为强力推动消防新技术、新成果的转化应用,更好的执行“放管服”改革要求,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会同沈阳消防研究所以及相关产品研发、生产单位,按照《消防产品 消防安全要求》、《消防产品技术鉴定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在广泛调研、开展针对性试验及总结试点应用经验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无线联网火灾报警系统产品技术鉴定工作指南:《无线联网火灾报警系统通用技术要求》(CCCF/XFJJ-02)。


52、4月1日,为深刻吸取盐城响水“3.21”特大爆炸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等事故的发生,江苏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的通告》,通告中要求:强化物防措施,社会福利机构、文物古建筑、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场所,要合理选装电气火灾监控装置,压降电气火灾高发势头。高层住宅小区、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群租房聚集区域,要建设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智能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降低电动车火灾发生率。依照国家建设工程技术标准不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要积极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提高初起火灾预警处置能力。


53、4月16日,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在箭扣长城修缮媒体日活动中表示,2019年,国家文物局将对去年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中的重点督办单位进行检查,确保整改到位,不留隐患。


54、4月16日,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意见》涉及深化放管服改革、拓宽养老服务投融资渠道、促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六个方面二十八项内容。其中包括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和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两项涉及消防的内容。《意见》打通“堵点”,消除“痛点”,破除发展障碍,有效解决制约养老机构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消防审批服务、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审验手续,以及消防设施建设和火灾隐患整改资金、措施等难题。


55、 5月27日,国家文物局与应急部消防救援局就深入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巴黎圣母院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做出研究部署。


56、住建部一次性正式发布18本技术标准。其中GB51251-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324-2019《灾区过渡安置点防火标准》、GB51354-2019《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GB50352-2019《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四部标准涉及强制性条文! 


57、根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相关通知要求,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对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调研总结,于5月23日17时前将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实施情况调研报总队防火监督部火灾实验室。


58、浙江消防印发了《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转变作风为基层减负十项举措》,包括切实加强工作统筹;大力精简机关发文;统筹压缩会议活动;从严控制信息简报;统筹规范记录笔记;坚决取消人为留痕;严格管理考核验收;统筹规范督导调研;严禁抓落实层层加码;建立尽职免责机制。


59、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各省招生名额公布。作为国内唯一的专门的消防救援高等院校、培养消防指挥一线管理和技术人才的摇篮,中国消防救援学院首批设置消防指挥、消防工程、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思想政治教育4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7000人。


6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2019年第7号国家标准公告,包含374项国家标准和3项国家标准修改单获准发布。其中涉及重点场所防**安全检查系列标准,共三部分,《重点场所防**安全检查第1部分:基础条件》(GB/T37521.1-2019)、《重点场所防**安全检查第2部分:能力评估》(GB/T37521.2-2019)、《重点场所防**安全检查第3部分:规程》(GB/T37521.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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