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精神,经研究,现将原材料工业行业规范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我部印发的《黄磷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产业〔2008〕第17号)、《氟化氢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1年第6号)等33个规范(准入)条件管理相关文件予以废止。
二、鼓励行业相关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引导企业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附件:原材料工业行业规范(准入)条件管理相关废止文件目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8月14日
链接:工信部:废止33个行业规范(准入)条件文件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xMTM5Njg3OQ==&mid=2247491498&idx=7&sn=2eceee6f5a2b3cf825d622ef54028a5d&chksm=9754afcaa02326dc5c4e1eb206cdeb877595847e587adef1a72ba22be3826c3b1b78bfdedda1&mpshare=1&scene=23&srcid=&sharer_sharetime=1566777651578&sharer_shareid=d9fdcc60a46951fed6d7a0bbdd004814#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