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链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7项安全生产职责,你知道吗?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3NjA2NTc3NA==&mid=2651059567&idx=1&sn=4657674f4c42e12fc6294fa73e404892&chksm=8491abeeb3e622f80f842ea94147f37a76f22fa699c4f1db8c8e9b683de9d236ad0853bd1246&mpshare=1&scene=23&srcid=&sharer_sharetime=1577098230158&sharer_shareid=d9fdcc60a46951fed6d7a0bbdd004814#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