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安监规〔2014〕133号)和《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马安监〔2015〕38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安全生产协会组织评审合格,决定核准和县锦徽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当涂县宏泰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马鞍山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