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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标准化促进安全生产规范化——《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解读②

发布时间:  2020-05-07  来源:江苏佳安安全  作者:安安      访问量:12 

以标准化促进安全生产规范化

——《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解读②

《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分别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检查频次。这条措施对于促进危化品企业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都有描述。从这两个规范中可以看出,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其说是一种管理体系,不如说是一种管理思想,核心就是通过从制度、设备设施、操作、检查等各方面,制定具体的规范和标准,使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实现规范化、标准化,最终达到强化源头管理的目的。


近几年,不乏有一级标准化企业发生事故。这些事故出现后,有人不禁提出疑问:这些标准化一级企业也出现事故,是不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出现了问题?事实上,如果深入分析事故原因,就能发现事故企业在管理上出现了问题,如特殊作业环节风险管控、设备实施完整性、安全仪表系统等环节出现了缺失。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只能代表企业某个时期的安全管理水平,不是永保企业安全的“护身符”。企业在管理中一旦背离了标准化的思想,安全生产标准化要素不能有效运行,出事故就是必然的。


此次《意见》的出台,再次肯定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作用。《意见》中提到的强化激励措施,目的是提升企业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的内需,真正建立起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而实现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而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设过程,是从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和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两方面,实现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的目的,是一个全员参与的过程,重在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基于这样的认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有两方面的工作需要着力解决,一方面是“融合”,另一方面是“结合”。


“融合”,就是把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与体系运行融合。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是游离于现有管理体系之外的专项工作,而是对照标准规范不断改进现有管理体系的抓手,不能出现“为建而建”和“两张皮”的现象。


“结合”,就是把标准化建设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赋予标准化建设工作以生命力。如风险管理要素的有效运行,目的是让员工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辨识的能力,实现对风险的管控,而不是满足于绘制出色彩斑斓的风险分布“四色图”或者编制出赏心悦目的风险清单。掌握HAZOP、JHA或SCL、FMEA等风险分析方法只是手段,让员工在实际工作中能够运用这些方法去识别出作业活动、设备设施、工艺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才是根本目的。


同时要注意,《意见》中提出的激励措施,绝不意味着降低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要求,也不意味放松对达标企业的监管,而是更加明确政府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之间的关系,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的体现。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是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的根本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要通过持续改进,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各要素有效运行,实现企业的长治久安;还要以开放的心态,经得起各种检查和质疑。这才是达标企业应该追求的目标。

来源:邹晓军 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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