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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史资治12篇:从唐太宗食蝗说起

发布时间:  2020-10-20   作者:     访问量:4 

读史资治12篇:从唐太宗食蝗说起

中国应急管理

【读史资治】

作者简介——

张兴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和提案委员会委员,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历任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博士、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长期从事安全方面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工作,有32项成果获得省部级(协会)科技成果奖,发表学术论文30多篇,出版专著3部,为《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三版)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副主编、冶金工程学科分支主编。现任《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杂志主编、《劳动保护》杂志编委会主任、《现代职业安全》杂志编委会主任。

作者说——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从汉武帝指挥塞黄河瓠子决口,到唐太宗带头食蝗灭蝗,无不蕴含着中华安全文化的灵与魂、情与理,使中华安全文化不断发展、丰富、繁荣,并引领中华民族战胜一次又一次灾难,进入一个又一个盛世。

中华安全文化是中华民族在与灾害长期斗争中形成的瑰宝,是最古老、最具连续性、最具凝聚力、最具向心力和最具活力的人类文化,蕴含着深奥而朴素的安全哲理,有取之不尽的系统安全理论方法,有用之不竭的战胜灾害的力量。“我将无我,不负人民”“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这些名言名句,战“疫”、抗洪等鲜活故事,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系列活动,崇尚安全第一、树立安全理念等社会风尚,都昭示着当代中国进入了安全文化快速发展的轨道。

传承中华民族五千年重视历史、研究历史、借鉴历史的优良传统,就是要鉴古知今,学史明志,以史为鉴,吸收历史养分,坚定文化自信,弘扬中华优秀安全文化,凝聚推进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磅礴力量。

 

1.从唐太宗食蝗说责任


《贞观政要·卷八·论务农》记述,“贞观二年,京师旱,蝗虫大起。太宗入苑视禾,见蝗虫,掇数枚而咒曰:‘人以谷为命,而汝食之,是害于百姓。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尔其有灵,但当蚀我心,无害百姓。’将吞之,左右遽谏曰:‘恐成疾,不可。’太宗曰:‘所冀移灾朕躬,何疾之避?’遂吞之。”此段史料的记述,寓意多重,而论责任尤为透彻。

笔者思之,何为责任?首先,乃心中应做之事。“尔其有灵,但当蚀我心,无害百姓。”唐太宗心系百姓安危,心存百姓之事,能够实现百姓安康的事自是当做之事。心中装着当做之事,即为责任。其次,乃岗位应做之事。唐太宗深知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食蝗一事,做了水可载舟,不做可能水覆舟,作为一国之君,必须做此事。在其位谋其政,即是责任。再其次,乃正确应做之事。蝗食百姓麦菽稷,百姓食蝗骨肉肠,属于“正当防卫”,带头食蝗,这是正确的事,由表及里,做这事都无可厚非。正确的、应该做的事,即是责任。从食蝗小事,看大唐盛世,唐太宗不愧在秦皇汉武之列。

进而想到,何为应急人的责任?笔者认为,就是党和人民交付我们的,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持续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各自岗位上需要做、应该做、理当做的那些事。应急人的使命是推进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立大国应急体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保驾护航,这是应急人的责任。应急人的岗位职责是采用先进、科学、适用的技术和方法,解决应急管理问题,在现场检查时,不漏掉任何隐患、不放过任何问题,这是应急人的责任。如因工作疏忽,直接或间接引起事故发生,或者应对灾害不利,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不良社会影响,则为失责。

应急人身在不同岗位,有不同职责,但大家身上肩负的责任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安全,获得实实在在的安全感。

 

2.从大禹治水成功说尽责



大禹治水的故事可谓家喻户晓。笔者以为,从《史记》记述看,大禹治水成就丰功伟业,是尽责。

首先,“九州攸同,四奥既居,九山栞旅,九川涤原,九泽既陂,四海会同”,如此宏大的工程,非凡人能成。临危受命,平治水土,禹为伟人,尽了伟人之责。其次,“令益予众庶稻,可种卑湿。命后稷予众庶难得之食”,为民众分发稻种,让他们在低洼潮湿的土地上种地,派人筹粮赈济灾民,作为抗洪救灾的官员,禹让受灾民众得以过上安定的生活,尽了为官之责。再次,“食少,调有余相给,以均诸侯”,开通救灾通道,粮食匮乏时,就让一些有余粮的地区支援缺粮的地区,以便让各诸侯国都能有粮食吃。禹为国分忧,为民解难,尽了一个臣子的责任。

禹何以尽治水之责?笔者以为,一曰,“舜命禹:‘女平水土,维是勉之。’禹拜稽首”,接受任务时,五体投地,诚惶诚恐,深思良策。二曰,“乃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执行任务时,身体力行,任劳任怨,唯恐有失。三曰,“禹乃遂与益、后稷奉帝命,命诸侯百姓兴人徒以傅土,行山表木,定高山大川”,制定计划时,群策群力,依靠群众,综合施策。四曰,“左准绳,右规矩,载四时,以开九州,通九道,陂九泽,度九山”,付诸行动时,因地制宜,科学测量,精准施策。五曰,“薄衣食,致孝于鬼神”,在行为意识上,节衣缩食,尊重规律,顺应自然。六曰,“卑宫室,致费於沟淢”,在生活工作作风上,克勤克俭,有限的资金都用在了治理河川上。

笔者敬佩司马迁,笔墨苍劲,落笔巧妙,既写大禹治水之伟业,又论尽责之高见。何为尽责?笔者认为,尽责,就是兢兢业业、身体力行,而非推责搪塞、独断专行。尽责,就是要在其位、谋其政,而非在其位、谋其私。而尽责之试金石,就是责任落实到位,把事做对,把事办成。

应急人如何才能尽到自己的责任?笔者认为应急人的尽责表现在:科学监测灾害事故风险,及时发出预警;做好危险防控,及时化解危机;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及时处置事故灾难;健全备灾体系,及时供给应急物资;做好抚恤安抚,及时恢复重建。当然,健全应急管理法律制度、做好宣传教育、实施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等都是尽责的表现。而检验应急管理人尽责的试金石,就是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就是在重大灾难来临时,冲在前、能战斗、打得赢。

 

3.从鲧治水失败说追责


据《史记·夏本纪》记述:“(禹)当帝尧之时,鸿水滔天,浩浩怀山襄陵,下民其忧。尧求能治水者,群臣四岳皆曰鲧可……于是尧听四岳,用鲧治水……九年而水不息,功用不成。于是帝尧乃求人,更得舜。舜登用,摄行天子之政,巡狩。行视鲧之治水无状,乃殛鲧于羽山以死。天下皆以舜之诛为是。”从史书记载来看,鲧是四岳推荐治水的,尧命其治水,舜因其治水没有成效将其流放,鲧死在了被流放的地方。也就是说鲧因为治水不力,被追了责。

研读《史记》可知,对鲧治水不成功被追责的原因,司马迁做了如下几个方面的阐述。第一,追责须以事实为依据。舜“行视鲧之治水无状,乃殛鲧于羽山”,也就是说,舜实地调查后,看到治水没有章法、没有效果,才将鲧流放。第二,追责有充分的理由。“九年而水不息,功用不成。”鲧用了国家大量资源,贻误了九年战机,没有平息水患。第三,“天下皆以舜之诛为是”,百姓都认为舜对鲧的惩罚是正确的,未救百姓于危难,加重了百姓治水的负担,置百姓于更重的灾难之中,鲧被追责,百姓是认同的。

至于鲧治水不力为何会被流放,也是有法可依的。《史记·五帝本纪》中记载,舜遍告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眚灾过,赦;怙终贼,刑。舜向四方诸侯告知治国的方法,奖罚分明,用流放的方法宽赦犯有五刑的人,官员犯法用鞭刑,在学校犯错的用戒尺打,因为过失造成祸害的可以赦免,犯错后死不悔改的加倍处罚。

笔者认为,在应急处置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没有实现职责目标,没有完成履职任务的人,要追责;浪费国家资源,没有用科学正确的方法治理危险隐患(灾害),要追责;违抗上级命令,报灾失实,弄虚作假,坑害百姓,要追责。此外,追责要依法处理,有轻有重,要事实清楚,理由充分,这样百姓才能信服。凡是违抗上级命令,浪费国家资源,虚报抗灾成绩,推卸救援不利、抗灾失败责任的人,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在执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或抢险救援任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非故意而发生一般过失的,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担当者担当,让履职者尽责。笔者认为,只要做到临难不避,实干为要,履职尽责,就不应被追责;而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没有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给党和国家造成损失的人,就应该被依法追责。

 

4.从司马光砸缸说担当


司马光砸缸的故事可谓家喻户晓。《宋史·列传·第九十五》记述,群儿戏于庭,一儿登瓮,足跌没水中,众皆弃去,光持石击瓮破之,水迸,儿得活。作者详细记录了司马光砸缸的故事,既述大家睿智,又论大道担当。

司马光砸缸的故事得以流传至今,其中蕴含的深意令后人叹为观止。其一,“众皆弃去”,而光独留,遇险处变不惊。开笔气势如虹,论光之胆略。其二,见儿“没水中”,不假思索,“持石击瓮”,彰显年少持重,论光做事不畏艰险。其三,“没水中”之儿为光之友,若友“没水”而亡,心何安,速“击瓮”解“没水”之危,论光的担当精神。其四,若见儿“没水”而亡,随众“弃去”,何以见儿之父母,成人后何以面世人,论光之舍身保节。其五,《宋史·列传·第九十五》记述:“光生七岁……自是手不释书,至不知饥渴寒暑。”光掌握了一定知识,冷静做出判断并施救,“持石击瓮破之,水迸”,而非直接跳入瓮中施救,论光之学思用贯通。一番科学施救,“儿得活”,光小小年纪,临危不惧,救人生命,令人刮目相看。

简言之,担当是一种气魄,是一种精神,显示出一个人的高尚品德,同时担当非肆意而为,胡乱作为,需要具有真知识、真本领、真能力,拿出真办法,能够解决问题,取得令人称道的结果。

进而,笔者想到,何为应急管理人的担当?笔者认为,就是不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洪涝、火灾、地震等灾害防御,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具体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为担当者担当”。如果应急人不担当,面对重大事故、灾难畏缩不前、临阵脱逃,将何以面对国家?何以面对国人?何以面对同事、同行?何以面对家人、后人?

 

 

5.从荆轲刺秦说应急准备


荆轲刺秦王的故事家喻户晓,人们讴歌荆轲“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英雄气概,讽刺燕太子丹穷途末路的挣扎。然而,笔者从安全应急视角审视,得出的结论是:刺秦王之所以失败,是因为组织者燕太子丹和刺客荆轲的应急准备不足。几点认识与大家分享。

《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对荆轲刺秦王记述较少,内容为:“二十年,燕太子丹患秦兵至国,恐,使荆轲刺秦王。秦王觉之,体解轲以徇……”燕太子丹派荆轲刺秦王,却轻易被秦王觉察,显示出这次行动准备不足。

这次刺杀秦王行动准备不足的细节,在《史记·刺客列传》中可以找到。

第一,“燕国有勇士秦武阳,年十三,杀人,人不敢与忤视。乃令秦武阳为副。”“秦武阳奉地图匣,以次进。至陛下,秦武阳色变振恐,群臣怪之。”燕太子丹为荆轲选择的副手秦武阳,只有十三岁,走在宫殿台阶尚未见到秦王时,就吓得瑟瑟发抖。显然,十三岁未经实战的秦武阳,根本不具备刺秦王的素质。

第二,荆轲“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之。”秦王断袖后,“荆轲逐秦王,秦王环柱而走。”群臣“而卒惶急无以击轲,而乃以手共搏之。是时,侍医夏无且以其所奉药囊提荆轲也。”秦王“遂拔以击荆轲,断其左股。荆轲废,乃引其匕首以提秦王,不中,中柱。”“秦王复击轲,轲被八创。”从上述记述看,荆轲至少丧失了四次刺中秦王的机会:第一次,与秦王对面,左手揪着衣袖,右手持匕首刺中秦王;第二次,围着柱子追上,持匕首击中秦王;第三次,与其搏击,持匕首刺中秦王;第四次,被秦王击中后,扔出匕首击中秦王。此外,荆轲追逐未果,即没秦王跑得快;搏击,败在秦王之手,没秦王搏击术高。显然,荆轲不具备成功刺杀秦王的能力。

第三,“荆轲有所待,欲与俱,其人居远未来,而为治行。”荆轲要等一个一同刺秦王的人,在没有等到的情况下,就在燕太子丹的催促下出发了。

第四,荆轲斥责燕太子丹说:“仆所以留者,待吾客与俱。”随后荆轲出发了。荆轲斥责了燕太子丹后,似乎是带着怨气出发的。

第五,“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这么重大的行动,送行的气氛不是群情激昂,而是大家悲哀,并把悲哀情绪传导给了荆轲,使“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可见,送行之时没有大义凛然的氛围。

第六,“今提一匕首入不测之强秦”,对于只拿着一把匕首行刺,荆轲心中没底。

第七,“轲既取图奉之,秦王发图,图穷而匕首见。”如此轻易就被秦王发现匕首,显然藏匕首的方法不够合理。

第八,“仆所以留者,待吾客与俱。今太子迟之,请辞决矣!”荆轲没有等到信赖的同行人,也从侧面显示出荆轲对副手秦武阳信心不足。

第九,荆轲骂“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未等审问,荆轲便说出了指使人,这是信念不坚定、思想准备不足的表现。

显而易见,这次刺杀秦王行动的准备十分不足:人选不具备刺秦王的素质和能力,没有创造出大义凛然的氛围,刺客人手不够,刺客认为行刺兵器准备不充分、行刺方法不完善,刺客有思想顾虑、缺乏必胜信念,刺客缺乏对副手信任、缺乏思想准备等。这次行动在准备过程中存在这么多问题,失败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用现代安全应急术语概括刺秦王失败的教训:应急人员(秦武阳)是职业禁忌者;应急人员(秦武阳)未经应急演练,缺乏实战经验;应急人员(荆轲)不具备应急处置能力,存在思想负担;应急装备不适应或不足;应急处置方法不当;应急处置不够果断;应急人员之间不够信任;应急人员缺乏必胜信念。

现代应急准备的科学性、周密性和针对性要求更高,我们需要吸取荆轲刺秦的教训,绝不能由于准备不足导致应急处置失败。

 

 

6.从明熹宗落水说风险管理


明熹宗游西苑落水的故事,在民间流传,成为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据《甲申朝事小纪》记载,熹庙五年五月十八日,祭方泽坛回,即幸西苑,与巴巴乘舟,上身自刺船,一内臣佐之,随波荡漾,方相顾欢笑,拟若登仙,倏忽大风陡起,舟覆,上与二内臣俱坠水底,两岸惊呼,从者俱无人色。内官谈敬急奔水中,负帝以出,二臣已毙于水,船上金宝酒器,并湮没无存。

研读上文,浏览史料,明熹宗西苑落水,恐非政治阴谋,纯属意外事故。笔者想从风险管理的角度,谈谈此次落水事故。首先,明熹宗“即幸西苑”,即心血来潮,突然决定在西苑坐船游玩,显然无法提前安排、谋划。由此推定,“即幸西苑”存在以下隐患:一是未做安全风险评价,二是未检查船的安全性,三是未做应急准备,四是未选择合格的划船人员,五是未评估天气状况及有可能带来的影响。其次,“祭方泽坛回”“上身自刺船”,说明完成方泽坛祭祀后,是明熹宗自己划船回来的。由此可推定,明熹宗不知水情,且非专业划船手,存在一定风险。再其次,“与巴巴乘舟”“随波荡漾,方相顾玩笑,拟若登仙”“船上金宝酒器,并湮没无存”,可以推断,明熹宗所乘坐的船无安全行船路线,该船不在安全可控范围内;船上人员边饮酒边划船,属于酒后驾驶,非常危险。后来,水面上突然刮起了大风,船被吹翻,明熹宗和两位内臣均落水,说明游船的抗风能力较低,船上无救生设备设施及救生人员。仅凭以上直观推定,明熹宗游船戏水存在诸多安全隐患,所以遇风落水便也在情理之中。幸运的是“内官谈敬急奔水中,负帝以出”,明熹宗有这样的忠臣勇士,得以保命。

由此想来,当今我们时常谈论的安全风险管理,应特别注意几个方面:一是要相信科学、依靠科学,不要搞官僚主义;二是要把安全风险评价做细、做实、做到位,不要搞形式主义;三是要提高设施设备的本质安全水平,不要“因陋就简”“草草上马”;四是要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不要“率性而为”,特别是在危险作业前不得饮酒;五是要做好应急准备,将重心放在“防”上,打有准备之仗。

我们总说安全工作重要,可有时候做起来就变了味。很多操作人员依然存在侥幸心理,想当然地认为灾难事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血的教训告诉我们,不论是一项作业、一件设备、一套工艺,还是一个车间、一个厂矿、一座城市,要做好安全工作,必须把风险管理做细、做实、做到位。

 

7.从虞舜临危脱险说应急处置


虞舜是“三皇五帝”之一,是中华道德文化的鼻祖。虞舜孝顺友爱、虚怀纳谏、惩治奸佞、振兴百业的故事广为流传。笔者以安全生产工作者视角,研读虞舜故事,得出的结论是:虞舜不畏艰险、化险为夷的故事展现的是应急处置的智慧。虞舜是合格的应急管理决策者、执行者,是中华安全文化的奠基人。

从《史记·五帝本纪》中可梳理出虞舜应急处置的好做法。“瞽叟爱後妻子,常欲杀舜,舜避逃。”虞舜能够提前觉察父亲瞽叟要杀害自己,并且能够提前逃避,显示出其非凡的风险识别、危机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瞽叟又使舜穿井,舜穿井为匿空旁出。舜既入深,瞽叟与象共下土实井。舜从匿空出去。”凿井入地是身临险境,因此虞舜预留了逃生通道“旁出”,当瞽叟和象向井里填土时,虞舜从“旁出”逃出,顺利脱险。这表明,虞舜正确判断出地下施工、封闭空间作业的危险,设计了避险设施,在危急时刻利用了避险设施,成功脱险。

“瞽叟尚复欲杀之,使舜上涂廪,瞽叟从下纵火焚廪。舜乃以两笠自扞而下,去,得不死。”登上粮仓顶涂泥是登高作业,因此虞舜准备了高空逃生装置“两笠”。当瞽叟从下面放火烧粮仓时,虞舜借助“两笠”飘落地面,安全脱险。这表明,虞舜正确判断出高处作业的危险,配备了紧急逃生装置,在紧要关头利用逃生装置成功脱险。

“尧使舜入山林川泽,暴风雷雨,舜行不迷。”当尧让虞舜进入密林沼泽时,赶上狂风惊雷暴雨,虞舜没有迷失方向,安全撤出。这表明,虞舜正确判断出要进入密林沼泽,需要提前规划避灾路线,在进入时,他开辟了应急通道,一旦遇到危险,可以从应急通道撤离。

虞舜距今已非常久远,他身临地下,预设逃生通道并保持畅通;身临高处,预备逃生装置并正确使用;身入丛林,开辟紧急逃生路线并安全撤离。其登高、入地、进密林沼泽都能做好应急处置,非常值得今人好好借鉴。

“天下明德皆自虞舜始”“德为先,重教化”,这是中华文化的根与魂。“于是帝尧老,命舜摄行天子之政,以观天命”“眚灾肆赦”,虞舜摄政时,制定了中华第一部“灾害责任追究法”,如果不是故意行为导致灾害,不追究刑事责任。这部法的内容、理念,放在现在仍不过时。中华民族是在与灾害的斗争中发展壮大的,我们要坚定文化自信,扎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8.从汉武帝塞决口说应急指挥


司马迁对汉武帝指挥塞瓠子决口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研读《史记·河渠书》及其他相关书籍,笔者以为,司马迁记述汉武帝指挥塞瓠子决口的重要目的之一是提出应急指挥者的标准。研读体会分享如下。

《史记·河渠书》中记述:“自河决瓠子后二十馀岁,岁因以数不登,而梁楚之地尤甚。”面对这样的情景,汉武帝才决定塞决口,目的是解决百姓连续多年没有收成的问题,解除大水对梁、楚两地的威胁。汉武帝胸怀忧国忧民情怀,才决定亲自指挥塞瓠子决口。

“天子既封禅巡祭山川,其明年,旱,干封少雨。”汉武帝选择了干旱少雨的年份,选择了一年中少雨、气候稳定的月份来塞瓠子决口。这一点告诉我们,想要成功遏制住水患,正确的时机至关重要。“天子乃使汲仁、郭昌发卒数万人塞瓠子决,于是天子已用事万里沙。”几万人的队伍,在两位将军的带领下,投入塞瓠子决口的战斗,保证了足够的人力资源。“是时东郡烧草,以故薪柴少,而下淇园之竹以为楗。”最大限度地调动、使用应急物资,当一种应急资源不足时,就灵活使用其他替代品。

汉武帝亲临救灾现场,坐镇指挥,既便于了解情况,又便于部署,从容不迫地指挥千军万马。“令群臣从徒官自将军已下皆负薪填决河”,天子一声令下,从官员至百姓全都行动了起来。“太史公曰:余从负薪塞宣房,悲瓠子之诗而作河渠书。”像司马迁这样的文官都加入了填决口的大军,可见当时举国上下均将此事视为一件大事、要事。

汉武帝“沉白马玉璧于河”,以此举昭告天下:我已经给河神赠送了厚礼,塞决口得到了河神的同意,大家不要有任何心理顾虑,也不要有任何精神压力,塞瓠子决口之战必胜。

为了在现场鼓舞士气,汉武帝做了多方面工作:一是“天子既封禅巡祭山川”,在封禅泰山后,借天时地利人和之势,一鼓作气,塞决口;二是“天子既临河决”,天子亲临填决口处,鼓舞各方士气;三是作“瓠子之诗”,强势烘托战斗氛围;四是“于是卒塞瓠子,筑宫其上,名曰宣房宫”,这是要告诉天下人,塞决口这件事将永载青史,参与填塞决口的人也将流芳百世。

决口被堵住后,就局部而言,“梁、楚之地复宁,无水灾”,对全国而言,“自是之后,用事者争言水利……皆穿渠为官溉田,各万余顷”。全国各地掀起了兴修水利的高潮,灌溉农田万余顷。兴修水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司马迁笔下汉武帝指挥塞瓠子决口的这段故事,生动再现了汉武帝的雄才大略和丰功伟业。同时,也深刻阐释了一个应急指挥者应该具备的素质和能力,具有忧国忧民的情怀,善于把握应战时机,需准备足够的人力和物资,大战决战亲临现场指挥,牢牢把握指挥决策权,做到政令畅通,同时还要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在适当的时机用合适的方法鼓舞士气。

 

9.从汉高祖《大风歌》说安全宣传



安全宣传须天天讲、处处讲、随时随地讲,还要讲求方式方法。说到安全宣传,笔者不由得想起了汉高祖刘邦的《大风歌》。《大风歌》广为流传,有赖于司马迁寥寥数笔便清楚地勾勒出作者创作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其演唱方式。刘邦精心策划大风歌的内容、发布时机和发布场所,甚至连首发对象都经过了挑选。这一切,值得应急人在开展安全宣传时学习借鉴。

《史记·高祖本纪》记载:“十二年,十月,高祖已击布军会甀,布走,令别将追之。高祖还归,过沛,留。”大汉初建,击败最后的强敌,举国上下向往安定生活,希望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百姓对刘邦的敬仰之情达到高潮,而刘邦也想不断巩固自己的皇权,一首《大风歌》应运而生。

“置酒沛宫,悉召故人父老子弟纵酒……酒酣,高祖击筑,自为歌诗……沛父兄诸母故人日乐饮极欢,道旧故为笑乐。”与家乡父老一起把酒言欢,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刘邦酒后吐真言,尽情抒发自己对家乡的热爱之情,此时的《大风歌》可谓真情流露、感人至深。

刘邦对父老兄弟们坦言,“游子悲故乡。吾虽都关中,万岁后吾魂魄犹乐思沛。且朕自沛公以诛暴逆,遂有天下,其以沛为朕汤沐邑,复其民,世世无有所与”。家乡父老为刘邦夺取天下立下了汗马功劳,刘邦对家乡充满了感恩之心,决定免除沛县百姓的赋税徭役,世世代代不必纳税服役。可见,沛县是《大风歌》最适合发布的地点。

再来看看《大风歌》的内容。“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虽然只有23个字,但气势恢宏、意境辽阔,读起来朗朗上口。刘邦用了最合适的词语,表达了他内心想要抒发的情感。

“高祖乃起舞,慷慨伤怀,泣数行下。”刘邦纵情高歌,泪洒故土,将现场气氛烘托到了极致。

笔者不由得发出感叹:这样的宣传“接地气”,能真正打动人心。汉高祖在2000多年前所作的《大风歌》能流传至今,肯定是有原因的。在如今这个手机不离手,信息以光速传播,抖音让人眼花缭乱,头条令人应接不暇,网红层出不穷的时代,我们该如何做好安全宣传呢?值得应急人深思。

 

10.从帝武乙遭雷击说危险作业


武乙是商朝的第二十七任君主,《史记·殷本纪》记载:“武乙猎于河渭之间,暴雷,武乙震死。”从《史记》中的记述,我们可以看出,司马迁对武乙的评价并不高,所记皆负面。历史学家认为,何以着墨记述武乙?司马迁要阐述一个道理:自作孽不可活。

“帝武乙无道。”武乙暴虐无道,可谓开篇定论。“为偶人,谓之天神。与之博,令人为行。天神不胜,乃僇辱之。”武乙制作了一个木偶人,称之为“天神”,跟它下棋赌输赢,让旁人替木偶下,如果“天神”输了,就侮辱它,武乙亵渎了神灵。“为革囊,盛血,卬而射之,命曰‘射天’。”武乙制作了一个皮革囊袋,里面盛满血,仰天射之,意为“射天”。武乙胆大妄为,不考虑后果,因雷击而死也就不足为奇了。

笔者以安全工作者的视角,研读《史记》中对武乙的记述,悟出了两点心得。其一,从事危险作业,应顺天尊规,否则难免危及生命安全。武乙到黄河和渭河之间打猎,属于室外作业。要与野兽打交道,很危险,属危险作业。而狩猎场所应为山地丘陵或湿地沼泽,属危险场所。狩猎过程中遭遇雷雨袭击,若在山地或丘陵地带则可能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若是湿地沼泽则可能发生洪水,武乙所处的外部环境十分危险。综上,武乙所进行的作业类型为室外危险作业。此外,从武乙敢与“天神”搏、敢于“射天”的行为看,其人做事鲁莽,不遵规守纪,不顺天应人。就凭他轻率莽撞、无知无畏的做事风格,进行如此高风险的作业,即使不被雷击死,也可能遭遇其他意外。

其二,要确保危险作业安全,须以科学的态度进行风险管理:在作业前须进行风险评估,对于室外危险作业,应评估气象因素的影响;应针对危险作业的特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针对室外环境及其作业危险等级,应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作业规程,并在作业过程中始终严格遵守,万不可鲁莽行事、肆意而为。此外,在室外进行危险作业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出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到安全地带。

安全无小事,进行危险作业更要谨慎,切记!

 

11.从扁鹊见齐桓公说安全通知


最近一段时间,笔者在分析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时,发现很多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间接及深层次原因是相同的,遂将其归为同类事故。每发生一起重特大事故,相关部门都会发文提醒。每次安全检查后,企业总会归纳几类事故隐患警示员工。然而,一些企业在收到一次甚至几次安全提醒、整改通知、违规违法处罚单(以下统称安全通知)后,依然无法杜绝事故隐患。

探求同类事故反复发生的深层次原因,笔者不由得想起了扁鹊见齐桓公的故事。扁鹊很像安全生产执法监督人员,齐桓公正如事故单位负责人(可能是车间、厂矿负责人)。扁鹊是一代名医,可谓闻名天下,齐桓公则是春秋战国时期齐国的国君。据《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记述:“扁鹊过齐,齐桓侯客之。入朝见,曰:‘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将深。’桓侯曰:‘寡人无疾。’扁鹊出,桓侯谓左右曰:‘医之好利也,欲以不疾者为功。’后五日,扁鹊复见,曰:‘君有疾在血脉,不治恐深。’桓侯曰:‘寡人无疾。’扁鹊出,桓侯不悦。后五日,扁鹊复见,曰:‘君有疾在肠胃间,不治将深。’桓侯不应。扁鹊出,桓侯不悦。后五日,扁鹊复见,望见桓侯而退走。桓侯使人问其故。扁鹊曰:‘疾之居腠理也,汤熨之所及也;在血脉,针石之所及也;其在肠胃,酒醪之所及也;其在骨髓,虽司命无奈之何。今在骨髓,臣是以无请也。’后五日,桓侯体病,使人召扁鹊,扁鹊已逃去。桓侯遂死。”

一些企业负责人对待安全通知的做法,与齐桓公对待扁鹊告知其病情的态度,何其相似。他们对安全警示提醒,视而不见,以为是检查人员故意找茬;接到安全检查问题清单后,丝毫没有引起重视,认为是检查人员在例行公事;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后敷衍了事,不认真整改;接到违规违法处罚单,只是交点罚款,走走过场,以为用钱就能解决问题。“安全检查嘛,不指出几个问题,怎么叫安全检查,专家怎么称得上专家……”类似的言论笔者听到不少。

而一些安全检查人员、执法者,又何尝不像扁鹊,发个文件,给个提醒,对于企业是否真正转变了对安全的态度丝毫不关心;检查发现隐患,下个检查通知,却不关注整改落实情况;发现违规违法,下个处罚单,不关注整改效果;发生事故,赶紧推脱责任,“我该说的都说啦,无奈企业不重视”。

笔者时常在想,为什么安全检查越来越多,查出的隐患越来越多,而事故却依然会发生,这是为什么呢?

 

12.从制浚川耙说安全创新


作为安全科技人,长思安全科技事。安全科技创新的重要性,怎么说都不为过。做好了,安国、安民、安社会,安全你我他。做不好,祸国殃民,罪莫大焉。

不经意间,笔者想起了宋代制浚川耙的故事。所谓浚川耙,就是疏通河流淤积泥沙的一个工具。按现在的说法,制浚川耙是个科研项目。《宋史》中详细记述了浚川耙从项目论证、立项、样机制作、试验、验收到推广应用的全过程。

宋神宗年间,黄河数次决口,一个名叫李公义的人发明了“铁龙爪”,用来疏通黄河泥沙。宦官黄怀信听说后,觉得这是个好办法,并将此事告诉了王安石。王安石派人对其进行升级,并赐名浚川耙。浚川耙采用八尺巨木,再在巨木上安装木齿,上面用巨石压着,沉入水底。巨木的两端系上大绳连接在大船的绞车上,就可以在河底来回搅,达到疏浚河床的目的。

浚川耙造成后,有过治理黄河经验的人都说不可行:如果水太深,则浮力很大,浚川耙沉不到水底,即使勉强沉到水底了,力量也极其微弱;如果水太浅,一旦遇上石头,根本搅不动。

尽管反对声一片,王安石还是在宋神宗面前力挺浚川耙,宋神宗相信了王安石,让王安石先找条河试一下。试验任务落到了一个名叫范子渊的官员身上。经过试验,浚川耙确实作用甚微,但他将浚川耙的作用夸大,力证可行。王安石大喜,立即奏请宋神宗设立浚河司,推举范子渊为都大提举,李公义等人为其下属。

围绕浚川耙项目,深入剖析,笔者认为浚川耙确实是项技术发明,而且在当时是项了不起的技术发明。王安石通过该项目达到了用自己的想法治理黄河,设立治河机构的目的。由此,我们能从故事中学到什么,又对当今安全科技创新有何借鉴呢?值得深思。

 

来源: 中国应急管理报


中国应急管理报 新媒体中心 编辑:庞舒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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