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论坛 李钢强
如何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四)
第1674期
(接第1673期)
(六)履责易行、重在考核。
确定安全生产职责时必须注重每条职责清晰明了、易于执行,应当消除空洞、不易执行、没有法规依据的职责条款,同时每条条款能够考核,有易于判断是否能够执行的手段和方法。
——这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的基本要求。
《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见《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
——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中除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外必须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与机制,这样才能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必须建立机制,离开了“主体”、“制度”和“体系”任何一项内容,就不能称之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了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首要的是依法制定有效的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职责,特别是对广大从业人员来说,其职责条款的内容必须根据生产活动的实际情况确定,且能够听懂弄懂、易于表述、执行清晰。
实际上《安全生产法》已规定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的内容,这就是《安全生产法》第三章中有关从业人员三项安全生产义务,义务即责任。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三项义务是——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见《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见《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五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见《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
为了让广大从业人员能够记住这三项安全生产义务,即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职责,将从业人员三项安全生产义务即安全生产基本职责归纳为简单的三句话,帮助从业人员牢记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
1、遵章守纪、服从管理。
2、接受培训、提高能力。
3、发现危险、及时报告。
在这三句话提示下,注意三项项义务的理解:
1、遵章守纪、服从指挥。
(1)必须让从业人员明确这里的遵章守纪是指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应该是与从业人员切身利益有关的规章制度内容,对于现场操作人员也就是三、四条的内容;
(2)规章制度中的另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各个岗位和工种的有关办事规则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应当告诉现场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必须按照本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作业。
(3)在“服从管理”方面应当区别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这些行为必须坚决抵制,捍卫自己安全生产的权利。
2、接受培训、提高能力。
企业和施工现场有何规章制度?
何为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安全技术交底涉及哪些新技术或新规定内容?
在什么情况下属于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
——这些都必须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能力。
3、发现危险、及时报告。
安全生产能力提高,不但能够确保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水平,还能够及时发现生产安全隐患,发现危险及时报告这项职责的履行放有可能。
因此,在制定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时必须通俗易懂、循序渐进地引导从业人员理解和记住安全生产职责。
以此同时,对应的安全生产职责考核要求必须明确,只有对应地制定“做什么、承担什么”职责考核条款,方可有效督促落实履行各项安全生产职责。所以,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确定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要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管理理念,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及时查处追究隐患责任人,将其隐患责任纳入到日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中,这是减少隐患和防止隐患重复发生的有效手段,也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应当是动态的安全生产考核,而不是落在纸面上格式化的考核。
动态化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是形成动态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的关键!
因此,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应与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当与安全生产职责挂钩,每一个隐患都要有相应责任人对此负责,只有这样才能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闭合管理、调整完善。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是一项不断完善和提高的过程。
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中,企业生产活动是在不断变化的,无论是企业机构或部门的变化、人员的变化,还是生产任务、工作场所和生产技术要求的变化,都将要求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内容发生变化,因此与生产紧密相关的安全管理也将随之不断变化。
这种变化必然要实施安全生产职责的调整。安全生产职责的调整应当按照职责权限以文件的形式确立。这里的文件即文件信息也称管理信息,既包括正式文件的发布,也应包括适时调整的指令信息如微信短信息的工作任务布置等,但无论如何都应留下必要的“痕迹”以便责任的追溯。除留下这些管理信息外,有关信息还包括隐患整改、责任考核等管理信息。
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应当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及时反馈到有关组织机构和决策部门,以便有关组织机构和决策部门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进行分析并做出调整或修改完善。
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中,不可避免存在某些安全生产职责内容交叉、重复或遗漏的现象出现,及时掌握和了解这些信息内容并及时进行调整也是非常必要的。
因此,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应当按照PDCA循环的闭合管理方式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
总而言之,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必须依法开展、认真规划、统筹安排、扎实进行、科学制定。
(完)